貿易關係
【自貿協議】印度與曰本、南韓、馬來西亞、新加坡簽有自由貿易協 議。正在與歐盟、澳洲、印尼等國進行自貿協議談判,並參與區域全 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
【貿易伙伴】阿聯酋、中國、美國、沙烏地阿拉伯、瑞 士、德國、新加坡、伊拉克、印尼、中國香港為印度前10大貿易伙伴。印 度與前10大貿易伙伴的雙邊貿易額累計佔到印度外貿總額的48%。
【貿易總量】印度進出口達7911億美元,同比下降 0.5%。其中,印度出口3004億美元,下降1.8%,進口4907億美元,增長 0.3%;貿易逆差額1903億美元,同比增長3.8%〇
【貿易結構】印度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石油、珠寶、交通裝置、機械和 儀器、醫藥製品及精細化學品、金屬製品、棉紗、面料、成衣、電子產品、 塑膠和油氈產品等。主要進口商品包括原油和成品油、電子產品、黃金、 非電子類機械、珠寶、有機化學品、煤及焦煤、金屬礦砂和金屬碎料、交 通裝置、可食用植物油等。
輻射市場
【全球貿易協定】印度是1947年關貿總協定的締約國,1995年隨著 關貿總協定轉變為世界貿易組織(WTO),印度也依據烏拉圭回合協議成 為WTO的正式成員國。
【區域貿易協定】印度參與的區域貿易合作主要有:1975年《曼谷協 定》(現《亞太貿易協定》),印度是其成員之一。1982年由77國集團倡 議的發展中國家全球貿易優惠制(GSTP)成立,印度於1988年加人。1997 年,印度與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組成的孟印斯緬泰次區域經 濟合作組織(BISMTEC)啟動。2000年11月,印度與緬甸、泰國、寮國、 高棉、越南之間的次區域合作“湄公河一恆河合作計劃”啟動〇 2004 年1月印度與其他南盟6國(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尼泊爾、不 丹、馬爾地夫)領導人簽署《南亞自由貿易協定框架條約》,決定於2016 年建成南亞自由貿易區(SAFTA)。此外,印度還於1997年3月成為環印 度洋地區合作聯盟成員。
印度重視透過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議來開拓海外市場。在南盟框架 下,印度與阿富汗、尼泊爾、巴基斯坦、不丹、孟加拉、斯里蘭卡、馬爾 代夫等南亞國家分別簽署了形式不一的貿易協定。2004年1月,與南美洲 南錐體共同市場(MERCOSUR)簽署《優惠貿易協定(PTA)》。2004 年9月,與泰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2005年6月,與新加坡簽署《全面經濟 合作協定(CECA)》。2006年8月,與智利簽署的《優惠貿易協定(PTA)》
正式生效。2009年8月,與南韓簽署《全面經濟夥伴協定(CEPA)》; 與東盟簽署自貿區貨物貿易協定,並於2010年1月啟動自貿區服務貿易談 判。2010年3月,與芬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CA)》。2011年2月, 與日本正式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PA)》,與馬來西亞簽署《全面經濟 合作協定(CECA)》。目前,印度正積極推進與歐盟、印度尼西亞、澳 大利亞、紐西蘭、海合會、模里西斯、土耳其、南非、加拿大等國家和地 區的FTA談判,與美國、俄羅斯的FTA談判也有所考慮和準備。
印度已簽署和正推進的貿易協定已基本覆蓋各大洲的重要經濟體,自 2009年5月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其立足亞洲、面向全球,獲取資源、資 金和技術的經貿戰略得到進一步強化。依靠其快速的經濟增長、龐大的內 需市場、充足的礦產資源及連線東亞和中東、非洲的優越地理位置,印度 市場輻射能力不斷增強。
當前印度對外經貿還處在相對保守階段,對外開放程度遠不如中國高,主要是印度國內製造業不強,同時預示著未來對我們的機會很大。
貿易關係
【自貿協議】印度與曰本、南韓、馬來西亞、新加坡簽有自由貿易協 議。正在與歐盟、澳洲、印尼等國進行自貿協議談判,並參與區域全 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
【貿易伙伴】阿聯酋、中國、美國、沙烏地阿拉伯、瑞 士、德國、新加坡、伊拉克、印尼、中國香港為印度前10大貿易伙伴。印 度與前10大貿易伙伴的雙邊貿易額累計佔到印度外貿總額的48%。
【貿易總量】印度進出口達7911億美元,同比下降 0.5%。其中,印度出口3004億美元,下降1.8%,進口4907億美元,增長 0.3%;貿易逆差額1903億美元,同比增長3.8%〇
【貿易結構】印度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石油、珠寶、交通裝置、機械和 儀器、醫藥製品及精細化學品、金屬製品、棉紗、面料、成衣、電子產品、 塑膠和油氈產品等。主要進口商品包括原油和成品油、電子產品、黃金、 非電子類機械、珠寶、有機化學品、煤及焦煤、金屬礦砂和金屬碎料、交 通裝置、可食用植物油等。
輻射市場
【全球貿易協定】印度是1947年關貿總協定的締約國,1995年隨著 關貿總協定轉變為世界貿易組織(WTO),印度也依據烏拉圭回合協議成 為WTO的正式成員國。
【區域貿易協定】印度參與的區域貿易合作主要有:1975年《曼谷協 定》(現《亞太貿易協定》),印度是其成員之一。1982年由77國集團倡 議的發展中國家全球貿易優惠制(GSTP)成立,印度於1988年加人。1997 年,印度與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緬甸和泰國組成的孟印斯緬泰次區域經 濟合作組織(BISMTEC)啟動。2000年11月,印度與緬甸、泰國、寮國、 高棉、越南之間的次區域合作“湄公河一恆河合作計劃”啟動〇 2004 年1月印度與其他南盟6國(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尼泊爾、不 丹、馬爾地夫)領導人簽署《南亞自由貿易協定框架條約》,決定於2016 年建成南亞自由貿易區(SAFTA)。此外,印度還於1997年3月成為環印 度洋地區合作聯盟成員。
印度重視透過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議來開拓海外市場。在南盟框架 下,印度與阿富汗、尼泊爾、巴基斯坦、不丹、孟加拉、斯里蘭卡、馬爾 代夫等南亞國家分別簽署了形式不一的貿易協定。2004年1月,與南美洲 南錐體共同市場(MERCOSUR)簽署《優惠貿易協定(PTA)》。2004 年9月,與泰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2005年6月,與新加坡簽署《全面經濟 合作協定(CECA)》。2006年8月,與智利簽署的《優惠貿易協定(PTA)》
正式生效。2009年8月,與南韓簽署《全面經濟夥伴協定(CEPA)》; 與東盟簽署自貿區貨物貿易協定,並於2010年1月啟動自貿區服務貿易談 判。2010年3月,與芬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CA)》。2011年2月, 與日本正式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PA)》,與馬來西亞簽署《全面經濟 合作協定(CECA)》。目前,印度正積極推進與歐盟、印度尼西亞、澳 大利亞、紐西蘭、海合會、模里西斯、土耳其、南非、加拿大等國家和地 區的FTA談判,與美國、俄羅斯的FTA談判也有所考慮和準備。
印度已簽署和正推進的貿易協定已基本覆蓋各大洲的重要經濟體,自 2009年5月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其立足亞洲、面向全球,獲取資源、資 金和技術的經貿戰略得到進一步強化。依靠其快速的經濟增長、龐大的內 需市場、充足的礦產資源及連線東亞和中東、非洲的優越地理位置,印度 市場輻射能力不斷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