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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個知名律師在火車上換鋪的事件,引發了一大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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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東莞宋義恆律師

    律師也是社會的人,也是為人父母,其體現出來的是父愛。沒有得到他人的方便也無可厚非,發微博沒有責問的意思,只是說說而已。

  • 2 # 應春春

    我想說不給他人找麻煩是你應該做到的。尊重別人也是一種涵養!看了這篇報道,我覺得你既然為人父母,明知道帶孩子出去尤其是那麼小的孩子本來就有諸多不便。這本是你在出門前就應該考慮的因素。就應該提前做好安排,提前想到不讓孩子遭罪。這是你的責任。你可以提前選擇多種出行方式,看哪個能讓孩子少些旅途受罪就選擇哪種方式出行才對。一味的索取或者一味的付出都是對道德的綁架。都是不公平的。

    透過這件事我覺得我們應該學學日本人,他們是最怕給別人找麻煩的。在他們看來,除非萬不得已,否則就儘量不要麻煩別人。但是一旦有人求助於你,他也是就要全力以赴,因為他一定是碰到了什麼難以對付的問題才來求助於你的。

    正所謂嚴於律己,寬於待人。千萬不要拿著道德的緊箍咒去逼迫別人獻愛心。人家不獻愛心還內心不快。你要知道助人為樂是助人者的美德,但這並不意味著就是受助人的應得。只有這樣才能維護世上真正的善良。溫暖人的內心。

  • 3 # 大提琴心聲

    不請自來。說心裡話,律師工作真的是一個非常“卑鄙”的工作,因為他(們)長期以來的習慣思維就是任何的事情我要想辦法把它顛覆過來!最最(無恥)的地方就是明明你是犯罪他(們)還要想盡辦法讓你(變成)無罪,還有他們看誰錢 給得多,有個別的律師上家騙一點,下家也騙一點,所以一些個別律師的名聲並不好,所以,除了打官司人們無奈自己這張嘴非常木納,其它場合中人們對律師這個職稱並不從心裡面真正的予以尊重。所以只要他們行為有一點點出格,或者自以為是,那麼他們就像老鼠過街一樣“人人喊打”關於火車上這位律師換鋪微博文章詳情我不再複述,朋友們基本都已經非常到位把這位所謂著名律師從頭到腳批了一通。文章最後的想法是,這個世界上最難的職業真的就是律師!因為他們的社會工作首先是依法辦事“毫無人情”。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他們其實也是我們社會中普普通通的一個人,由於長期“狡辯”職業性工作習慣思維的作用,使得他們身上的人性“慣性”和人格“慣性”都會不知不覺的與我們普通人不太一樣,比方這位火車上帶著自己最寶貝女兒的著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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