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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下獨酌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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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雨的天空2000
假如是我結婚,我不會為難父母,有能力湊個首付就更好,湊不到我不會因為房子結婚。假如是我兒子結婚,我就是砸鍋賣鐵也會給孩子整個首付。十幾年前我二十幾歲,哪時候剛流行買房子,80幾個平方的房子也就七,八萬塊錢,我父母都沒文化沒手藝,真的拿不出錢,而且你越是沒錢越是借不到錢,從24歲談到27歲都是要房子的,我也跟父母說要房子的一概不談。後來沒辦法,談了個四川的,也就是現在的老婆,當時結婚沒有戒指,沒有婚紗照,什麼都沒有,連兩萬塊錢彩禮錢都還是結婚宴後才湊齊的,現在經過12年的努力,也有了兩個房子,兩個房貸一個月6300元,兩個房子房價一共要130萬,假如十年前買也就是十幾萬,怪自己?也不現實,怪父母?也沒道理,所以只能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忘記說了,現在買房130萬隻能買一個大套,現在我們縣房價也一萬多一平了,所以沒有房子的話還是儘快買,起碼有一套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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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dada
恭喜你,你想拿孩子做要挾以達到免費甚至女方倒貼結婚的美好願望破滅了。呵呵
不要傷心,抱有僥倖心理的夢想嘛!總是會破滅的,不是嗎?以後你的夢想還會跟肥皂泡一樣啪啪的破,所以還早著呢,不要灰心,你的失望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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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夜下的小舟
別怪我現實。我是有女兒的人,如果男方沒有房子,我是堅決不同意女兒的婚事的!如果一個男人只是嘴上說我愛你,那麼,你連個窩都給不了你所愛的人,你讓她跟你顛沛流離就是愛嗎???你讓你未來的子女居無定所就是愛嗎???你讓你的妻兒每天為了柴米油鹽愁眉不展就是愛嗎?這樣的愛至少我不會要。我不會讓我的女兒跟著一個連個穩定的家都沒有的男人過日子。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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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碼農波波
那就把訂婚退了,換個媳婦兒就好了。這種問題作為男人都沒主見還能行嗎?
原因有二:
1、訂婚即承諾,無論男女雙方之前如何談的,只要訂婚說明在一些關鍵性問題上都已經達成一致了。不然不至於訂婚。所以訂婚之後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應該信守承諾。
2、房子買或不買不應該成為結婚的必須條件。結婚是過日子,不是為了面子。我認識一些人結婚買了房又不住,租又租不出去的。而房子該買還是不該買則應根據雙方實際情況出發。比如你們結婚後生活需要房子,那麼應該買一套。而如果買了又住不了,實在沒必要買。如果遇到沒房就不結婚的女孩子,那麼幹脆一點,就不娶她。
3、女孩子缺乏主見。孩子因為啥沒的?有沒有原因?家裡說不讓結婚她就不嫁人了?反正我是不喜歡這樣的女孩子。
我倆談了將近兩年了,訂婚前物件懷孕了,她家父母怕沒面子,想著讓趕緊訂婚,然後儘早結婚。在訂婚那一天以後,我媳婦沒跟我回去,在她家住了十來天,結果出意外孩子沒了。現在沒了孩子,她家裡說不在開封買套房不讓結婚,針對這個事大家給點意見。
回覆列表
因為愛情結婚的。有條件一定要買房。
安居才能樂業。
房子不是給誰漲面子用的。是給結婚的倆人用的。
倆家庭因為孩子結婚需要房子。就一起合力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