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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數字的起源,源於防止改帳本、做假賬。
凡涉及到雙方約定金額的地方,一般要用到大寫,比如銀行票證、流動支票、實用發票、合同協議、賬目單據等各類經濟文字必須標明大寫數字,已經成為了“約定俗成”的規則。這些領域也不允許大小寫混寫,容易被人改動。
大寫數字的起源,源於防止改帳本、做假賬。
凡涉及到雙方約定金額的地方,一般要用到大寫,比如銀行票證、流動支票、實用發票、合同協議、賬目單據等各類經濟文字必須標明大寫數字,已經成為了“約定俗成”的規則。這些領域也不允許大小寫混寫,容易被人改動。
明洪武朱元璋時期,有戶部侍郎郭桓等人,膽大包天,串通各省官吏,盜賣官糧,作假賬,被揭發後,朱元璋一查案子,發現金額巨大,而且好多賬本都有被篡改的痕跡,雖然他也將一干人等處死或者流放或者其它懲罰,但痛定思痛,發現做賬得有所改進,以防有人改動或者作假。
大寫數字的應用朱元璋意識到這一問題後,立馬規定,所有賬目均用大寫數字代替,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都要換成複雜的漢字,分別是“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這樣便讓有心之人不大好改動,避免一些人動歪腦筋。而百千大寫現在都統一成佰、仟了。
大寫數字就在明朝被法律確定下來,並廣泛使用,直到今天。於是很多人都認為,大寫數字就是從明朝開始的,也是由朱元璋發明並提倡的。事實上,廣泛使用是明朝,但真正出現的時間,卻不是明朝。
大寫數字的出現時間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考據家顧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嶽觀造像記》裡,提到了則天朝所樹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寫數字,並由此指出:“凡數字作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唐朝詩人白居易的《論行營狀請勒魏博等四道兵馬卻守本界事》也有記述:“況其軍一月之費,計實錢貳拾漆捌萬貫。”其中“貳”“拾”“漆”“捌”都是大寫數字,這個“漆”字,本應為“桼”後世簡寫為“柒”。
我們再回憶一下,武則天時期,這位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最喜歡做一些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尤其喜歡自己想當然的造一些字出來,比如她把自己的名字改為“曌”,這個字就是她生拉活扯地造出來的,逼得當朝和後世都承認了這一個字的存在。可謂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呀。
到了宋朝,人們記賬也沿襲了這一做法,只是沒有明文規定,而明朝爆發了郭桓案後,才用制度的形式規範了大寫數字的用法。
不可混寫代替個人覺得,這些大寫資料,是不能夠混寫代替的,除了賬目用這些大寫數字外,其餘的平常間,是不能用的。比如我們說:一去二三里。如果改成大寫的,就為“壹去貳叄裡”,這樣一品味,就發現意韻不對了。
因為我們的大寫數字,其實也還有它本身漢字的意義的。比如壹,漢字意義為“專一”;貳是“變節、叛變”的意思(詩經裡有“女也不爽,士貳其行”的句子,這裡的貳就是變心的意思);叄其實是“參”的另一種寫法,表示加入、接見之意;肆是任意妄為的意思,伍為行伍或者隊伍,陸指陸地,柒其實就是漆樹、漆料,捌是一種聚攏穀物的工具(有齒為耙,無齒為捌),玖是一種黑色的美石,拾是撿的意思(拾起來,撿起來。)
所以把這些大寫的數字用在詩歌或者文章裡面,其解釋就不能說是數字了,因而它們只能是用來記賬、開支票、寫發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