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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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指尖來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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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原播報
法治社會,應當一律按照法律來行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最基礎就是法制建設。
即便對方車輛駕駛員是孕婦,是沒有責任賠付孕婦醫藥費或者其他任何費用,如果處於人道主義考慮,理當給予一定的補償,當然這個補償可以是禮物或者一定數目的貨幣,因為我們錢財也許也來的有些辛苦,畢竟善財難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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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法論課堂
交通事故中,無責方一般是無需承擔全責方的任何人身、財產損失的。
但是,如果無責方是駕駛機動車的,由於交強險存在無責賠付的規定,因此無責方機動車交強險保險公司,應當在無責限額內對全責方進行賠償,具體如下:
1、無責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2、無責醫療費賠償限額:1000元;
3、無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
如果無責方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包括交強險超期未按期續保),無責方駕駛員應在上述無責限額內對全責方承擔賠償責任。
傳播法律,傳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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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執在瀟遙
什麼是全責,即然是全責就算自己是重傷或者死了還得要負對方的責任,不可能自己傷了就不去負責的,因為所有責任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必須負責。
這樣的事情建議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然後既然是無責,站在交規上是不需要對其負有責任,如果上升到法院協調層面的話可能會讓你出於人道主義給予一些賠償。
真實事件:一哥們騎車把逆行的騎車人掛到了,最後交警說你給人掛到了,雖然是他的全責,但你多少出於人道主義給點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