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貌似很重,我理解應該是有法可依的。我希望孫楊能有好的結果,繼續為國爭光,畢竟人才難得國家培養力度這麼大,這時禁賽無論對個人還是國家,實乃可惜至極。
為啥說國際仲裁組的判斷沒錯誤機率低呢?
1,這件事已經造成極大的輿論範圍,全世界都關注不只是體育圈關注而已,搞不好對機構的聲譽影響是極大的,失去公信力。
2,仲裁面對的是中國這麼一個強國,孫楊後面有14億人的支援,惡意摸黑中國得罪中國,無疑是不可取的,最好的選擇就是做好自己,不失信於世界又對中國有說服力有證據的交代,就是說:哥,我已經盡力了,全世界都看著我呢,我只能實話實說。。。
其次,孫楊究竟是不是判重了?
三大仲裁一致判孫楊的仲裁結果描述非常清晰:一,孫楊的行為被認定違反國際反興奮劑條例2.5“篡改興奮劑檢查”,
二,由於孫楊“多次違規”(首次是2014年11月25日,孫楊因治療心肌炎服用萬爽力,被檢出含有違禁藥物曲美他嗪被禁賽三個月),根據條例10.7.1,八年的量刑由此得出,而且是CAS三位仲裁專家一致認定的結果。
“孫楊如果抗拒檢驗,應該拿出對方無資質的證據。相反,對方應當拿出自己是合法檢測的證據,從結果來看,應該是CAS在這方面舉證達到了證明標準。”這是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的劉正航律師的第一個判斷。
仲裁書也進行了說明,仲裁小組發現負責對孫楊進行興奮劑檢測的人員完全符合ISTI(WADA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所需要的資質。
更具體來講,孫楊一方並沒有足夠令人信服的理由,去證明他銷燬樣品合乎程式規則。仲裁小組指出,提供血液樣品是一回事,對測試人員的身份提出質疑是另一回事。無論如何,孫楊應該將完整的尿樣留在測試機構手中。
末尾,我想說,我支援中國,支援孫楊,只能奢望孫楊上訴能夠取得好的結果,祈禱
這問題問的是什麼意思?不是重不重,而是能不能判!無資質的人可以要求運動員尿檢嗎?那麼是不是我們隨時可以去找任何知名運動員尿檢?不配合就是抗檢?
這種事情,貌似很重,我理解應該是有法可依的。我希望孫楊能有好的結果,繼續為國爭光,畢竟人才難得國家培養力度這麼大,這時禁賽無論對個人還是國家,實乃可惜至極。
為啥說國際仲裁組的判斷沒錯誤機率低呢?
1,這件事已經造成極大的輿論範圍,全世界都關注不只是體育圈關注而已,搞不好對機構的聲譽影響是極大的,失去公信力。
2,仲裁面對的是中國這麼一個強國,孫楊後面有14億人的支援,惡意摸黑中國得罪中國,無疑是不可取的,最好的選擇就是做好自己,不失信於世界又對中國有說服力有證據的交代,就是說:哥,我已經盡力了,全世界都看著我呢,我只能實話實說。。。
其次,孫楊究竟是不是判重了?
三大仲裁一致判孫楊的仲裁結果描述非常清晰:一,孫楊的行為被認定違反國際反興奮劑條例2.5“篡改興奮劑檢查”,
二,由於孫楊“多次違規”(首次是2014年11月25日,孫楊因治療心肌炎服用萬爽力,被檢出含有違禁藥物曲美他嗪被禁賽三個月),根據條例10.7.1,八年的量刑由此得出,而且是CAS三位仲裁專家一致認定的結果。
“孫楊如果抗拒檢驗,應該拿出對方無資質的證據。相反,對方應當拿出自己是合法檢測的證據,從結果來看,應該是CAS在這方面舉證達到了證明標準。”這是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的劉正航律師的第一個判斷。
仲裁書也進行了說明,仲裁小組發現負責對孫楊進行興奮劑檢測的人員完全符合ISTI(WADA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所需要的資質。
更具體來講,孫楊一方並沒有足夠令人信服的理由,去證明他銷燬樣品合乎程式規則。仲裁小組指出,提供血液樣品是一回事,對測試人員的身份提出質疑是另一回事。無論如何,孫楊應該將完整的尿樣留在測試機構手中。
末尾,我想說,我支援中國,支援孫楊,只能奢望孫楊上訴能夠取得好的結果,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