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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都比較大了而且雙方父母都認識,因為一些矛盾不想繼續相處了.但是家裡人都不同意分手,也怕傷害男方的感情.知道對方是個很合適的結婚物件就是自己不喜歡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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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張曉白lovg

    不喜歡就分開,現在你都不想跟他相處了,如果你跟他結婚那你可能得面對他一輩子了

    還是直接跟他說吧,長痛不如短痛,你又怕傷害他,又不想跟他處,這樣更加會傷害他,因為你給了他希望

    不喜歡人家,就不要給人家希望!

  • 2 # 森林薄霧

    分不了就用刀砍開就是! 朋友,誰叫你那麼有魅力,而且還和別人交往兩個月,不能怪別人只怪你自己,不喜歡就不要交往那麼久,當時分了就分了!如果沒有比朋友更進一步關係,明說就是,沒有人會那麼死皮賴臉的!捆綁不成夫妻!

  • 3 # 大小姐的小小夢

    結婚都可以離婚,戀愛哪有分不了手的,更何況你們也許還談不上戀愛,可能就是相處兩個月,屬於朋友至上戀人未滿的狀態吧。這種情況就更好分手了,就算雙方父母都認識那又怎麼樣,又不是父母結婚,是你結婚,雙方父母感情再好跟你結婚也沒有關係,只要你不喜歡,那就堅決到底,跟父母好好溝通一下。

    婚姻是自己的,以後在婚姻中生活的也是你自己,雖然父母覺得很合適,但是感情的東西父母做不了主,他們的合適只是看外在的東西,例如:門當戶對、男人老實可靠、家庭的經濟情況、或是對方父母的通情答禮。雖然這些對於婚姻來說都非常重要,但是首先你要喜歡那個人才行,如果不喜歡,那一切都空談。

    才相處兩個月也沒有什麼傷害不傷害的,男方也是成年了,大家都明白感情就是這麼回事,如果婚後再來後悔才真的傷害男方呢,所以如果真的不喜歡就要說出來,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和精力,千萬不要不喜歡還跟對方結婚,那你才真的是壞人。

  • 4 # 2613689

    你跟相親物件相處了2個月,如果,你沒有花男方的錢,沒有收男方給你的彩禮錢,你沒有收取男方給你的禮物,就相親斷斷2個月,你這位女孩子不願意和他男人在一起,你不愛他,你不願意嫁給他男人,這位女孩子權力在你自己說了算,這位女孩子,你如果拿了他的相親禮物,花了男人的錢,你可以退還給他,你可以分手,那個男人無條件阻止你,

  • 5 # 輕輕搖呀搖

    實在是不喜歡就別勉強,不能硬拖著被父母逼著結婚吧。試著說服父母,然後好好跟男方談談,強扭的瓜不甜。才2個月對方不至於愛得死去活來的吧。如果你都說得很明白了男方還不願意分的話,那他性格也有點危險,更不能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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