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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九教育銳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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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侯翠新
我是一名教師,一名心理諮詢師,同時也是一名家長。我首先作為分享一個我自己的經歷。
兒子初二時曾經有一次在學校和同學發生了衝突(肢體衝突)。當時老師電話聯絡了我們家長,孩子爸爸去了學校,向老師和對方家長表達了歉意,並接受老師建議帶對方孩子去醫院做了必要檢查,最後,買了營養品將對方送回家中。
我晚上回家照常給兒子準備晚飯,兒子晚自習回家時心裡應該很是忐忑,我沒說什麼,等兒子吃完飯,和兒子開始聊……我首先讓兒子客觀描述了整個事件的始末,接下來幫兒子【看到】
衝突背後自己的情緒……最後,和兒子商討如何處理和衝突對方同學的關係。
關於這個事件的處理,我當時的初衷是如何讓兒子在事件中有所收穫。
因此,我要和家長朋友說的是——無論你做什麼決定,你需要首先明確你要達成什麼目的。無論你做任何決定,你希望孩子從中收穫什麼。
大家可能發現,我不喜歡用【打架】而是用【肢體衝突】,這是因為無論是作為教師、家長還是諮詢師,我自始至終一直以為,孩子們之間的衝突更多是因為情緒的管理,而非惡意傷害彼此。很多時候是我們成人把問題想的複雜。也正是因為這種想法,才決定了我處理衝突事件的態度和方式。
當然,做班主任很多年,學生之間的衝突事件也多有發生,因為我有這種態度,所以,每次問題處理過後,衝突雙方基本都可以達成和解,而且,彼此可以從中有所領悟!
如果孩子在學校遇到意外傷害,家長要積極的和學校配合處理,千萬不要衝動,不能做出要吿學校的架勢。既然是意外傷害,可能學校也沒有預料到,純屬偶然。家長找到學校後,如果學校積極處理,家長大可不追究,因為學生基本都有保險,賠償、治療走保險程式就行。如果學校不管不問,家長可以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即可,相信上級部門會幫助處理的。家長遇到此事絕對不能題過分的要求,那樣家校之間的矛盾將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