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同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我媽60多,我爸70多,我媽不會騎車,出門去哪全靠我爸帶,我媽身高145。平時走路去買菜的話往返就要2個小時,老人出行實在不便,請問這怎麼符合新條例.可否申請特殊攜帶。不然以人為本的制度就是一場空,特別是全國各地的監管部門可否靈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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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斌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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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逸飛嶺伯爵
一項政策的頒佈,應該是建立在利國利民的基礎上的,那些制定了電瓶車不能帶人的專家們,估計一輩子都不會乘坐電瓶車吧,整天坐在辦公室裡面,是不食人間煙火,不瞭解百姓疾苦的人。
不允許帶12歲以上的人坐車這個就是不允許帶成年人了,但是考慮不周,老年人怎麼辦?
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目前年齡在65歲以上的人佔據總人口的11.9%,早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他們的出行怎麼辦?
打車,乘坐公交車可能使不得已的辦法,但是有沒有考慮過,上下班高峰期打車不好打,乘坐公交車也非常擁擠,難道說老年人就只能每天呆在家裡?
不允許16歲以下少年人騎車有的地方特別規定,只允許帶12歲以下兒童乘車,但是又不允許16歲以下少年騎車,這個就矛盾了,13歲至15歲的孩子上學怎麼辦?
拿我的情況舉例子,我兒子15歲,身高186,按照新規,既不允許騎電動車,又不允許大人帶,每天上學只能打公交車,偏偏是我家距離孩子學校很遠,中途還要轉車,所以每天早上一大早就得起床趕車。。。
孩子的困難誰考慮了?
一盔一帶真的不是治理交通安全的特效藥
我不是唱反調,我贊同一盔一帶,贊同遵守交通法規,但我覺得,電動車戴頭盔並不能真正的使得電動車更加安全。
換句話來說,只要你嚴格遵守法規,在非機動車道上騎行,不闖紅燈,即便你不戴頭盔又帶人,也仍然安全!
所以我覺得治理交通安全的法寶不是戴頭盔,也不是禁止帶人,而是應該大力處罰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人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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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情感日記
買綠地樓房,還你綠色家庭。
近期這件事情傳的沸沸揚揚,綠地集團也因此出名,要不很多人未必知道有這麼一個房地產公司,網上各種綠地樓房,還給綠色家庭,綠你咋地言論四起,但是這種的出名更多是帶來嘲笑以及對這家公司的負面影響,說白了沒有多少人會因為這件事情去綠地買房,反而因為負面影響,這家企業爆出財務危機。
作為張雨婷老公來說,他是受害方,因為在和張雨婷結婚不到3個月,就被女人綠了,而且是綠的正大光明,女方還揚言要把孩子生下上夫妻戶口,顯然已經拜金到非常無恥的地步,顯然和丈夫之前在澳洲的那段時間根本沒有所謂的愛情,因為真正的愛情不是相隔不到3個月就開始劈腿了。
什麼情況下她會選擇生孩子呢?
我覺得只有一種情況她會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就是這個時候陳軍已經給了她一大筆錢,要求她把孩子生下來。
這個可能性現在已經不大了,畢竟時間都過去那麼久了,陳軍還沒有任何動靜。再加上陳軍說過他“不孕不育”這樣的謊言,我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陳軍只是玩玩而已。
事件反轉,有沒有孩子不一定!
大家沒有看到張小姐的最新迴應嗎?針對丈夫指責自己婚內出軌一事,她是這麼迴應的:
男方在澳洲根本沒房沒錢,對自己是欺騙。
男方有家暴傾向,卻遲遲不同意離婚,所以張小姐才故意刺激男方,說自己跟某某有了孩子,其實都是為了刺激男方離婚!
關於張小姐的迴應雖然多數人存有疑惑,比如編造謊言可以,為什麼非要說男方是自己的安全牌呢?
但是,張小姐既然解釋了,也許事出有因呢!
2、天真相信老男人的承諾,陳軍這個男人確實有錢,能做到綠城集團高管年薪還是很可觀的?問題是,他說給你3000萬,你就把自己不當外人了? 他說自己沒有生育能力,你就放棄保護措施了?哪怕吃點毓婷啊。遇上這麼單純的女孩子,陳軍估計暗自偷笑。
3、遇事就慌了。當丈夫史睿生提出賠償500萬,嚇得急忙求饒:我是剛畢業的學生,哪有這麼多錢?我父母的精神都給你整崩潰了。 首先,不談這個要求合不合理,可以讓對方起訴,法官自有定奪;出軌又不是詐騙,難道還要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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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7紅太陽
不可以。我可以給你分析原因。
先說你的實際情況:
第一,是你媽的身體狀況。行動不便,你讓她去買菜?而且是到單程一個小時的地方去?
第二,你媽不能單獨買菜,每次都是你爹帶著。那麼問題是,你爹不能單獨去買菜?
所以說,這種藉口看起來有道理。但是仔細分析下來,全是藉口,比那些專家偽還不如。
我們常說的電瓶車,事實上叫做電動自行車。我們的分類只有三種: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
那麼跟你說法規考慮的情況:
第一,對自行車的影響。兩輪電動車,要麼屬於非機動車,稱為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走非機動車道,也就是跟自行車一起走。所以,就要符合自行車安全條件。重量上不能太大;一般自行車速度25左右,因此有要求,電動自行車不能超過30。
第二,道路問題。現在我們這裡新道路都考慮了非機動車道。但是仍有一些老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那麼電動自行車走哪?這就要走人行道!要求是下車推行!和自行車是一個要求!所以,這也是對於車輛重量的一個要求原因。
第三,載重問題。不能帶成人,因為體重的原因。因為電動自行車本身重量受限,所以在後座壓一個一百多斤的重物,很容易翹頭。
這一切原因都是相輔相成的。你的問題,原因是根本不把你的車當自行車。是你對車輛有偏見。電動車也可以突破這些限制!那就稱之為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按照機動車標準管理。
所以說,不要出來抬槓。
如果你的母親身體不方便。你還讓她出來買菜?你太不是東西。
如果你的母親身體沒問題。能夠達到外出買菜,照顧你這一大家子的能力。那麼現在來說,公共交通非常方便。可以嘗試一下,不要在年輕人上下班的高峰期,乘坐公交車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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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先森說車
2020年6月1日起,專家針對電動自行車提出不能載16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我表示非常的不贊同且不能理解!
對於專家建議"一盔一帶"專項整治行動,我表示強烈支援;但是專家建議的電動自行車只能載一名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我表示非常的不贊成且不能理解!據統計,電動車事故中,有80%的情況是因為腦損傷導致的死亡,而機動車駕乘人員如果系安全帶的話,能夠將機動車的死亡率降低60%-70%!
但是歸根結底來說,電動車事故率高發的主要原因和載人的年齡無關,主要還是和電動車騎行人員的行為規範有關,如何約束電動車尊法守法,才是解決電動車事故問題的根本!
詳細解讀6月1日起電動車新政問題在專家的建議下,國內將從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針對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車開展"一帶一盔"的專項整治活動,"一盔"主要針對的是電動自行車,所有騎行電動車的人員必須規範的佩戴頭盔,"一帶"主要針對的是汽車,這一次不僅僅檢查駕駛者是否系安全帶的問題,更多的是檢查後排乘坐者是否規範的系安全帶。
1、對於不帶頭盔的騎行者,將處以50元以上的罰款!
看法:強烈支援,畢竟電動自行車屬於肉包鐵,一旦發生事故,死亡率確實非常的高,帶頭盔的確能有效的保護騎行者的安全。
質疑:
看法:其實這項政策的實施要分為兩個點來看,其一就是只允許搭載一個人,我表示非常支援;其二就是居然約束乘車人必須是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關於這點我表示非常的不能理解且不能接受。
質疑:
電動車載人過多的確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這個是我們能理解的;但是和年齡掛鉤我就不能理解了,難道電動車帶成年人就容易發生事故?顯然並不是,並且年齡限制對於老人來說似乎更加的不公平,很多老人都不會騎電動車,出行的唯一方式可能就是坐別人的電動車,新政策導致老人都不敢坐電動自行車了,難道專家在制定政策之前都不考慮的嗎?
對於家長來說,電動自行車更加重要,學生放學都用電動車接送可以最大程度上解決交通擁堵的問題,理論上來說更應該開放政策來促進電動自行車的普及和使用。對於所有老百姓來說,我們支援電動車只能載一人,但是不希望限制載人的年齡!
3、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的問題,禁止電動車在居民樓的樓梯間、樓道等疏散通道給電動車充電;禁止私拉電線或者安裝插座對電動車進行充電。
看法:其實關於這個問題不應該是來約束咱們,而是應該強制小區的物業安排這樣的地方,但是也非常的不現實,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即使可以安排這麼大的地方可供充電,但是也無法滿足這麼多電動車同時充電,反而安全隱患更大。
END關於電動車和機動車實行的"一盔一帶"政策,我們表示強烈支援,但是實施過程中的細節問題還有待商榷,嚴查嚴抓嚴罰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用經濟槓桿來約束電動車,似乎比專家單純的從電動車上做文章來的更有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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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夜雨如書
近些年來,隨著電動車的普及,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騎車上下班、接送孩子、買菜等等,電動車幾乎成了人們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
與此同時,由於電動車價格相對低廉,幾乎人人都能買得起,而其上手難度低,駕駛門檻低,再加上一些駕駛者安全意識淡薄,也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因逆行、闖機動車道、闖紅燈、違規帶人等等行為釀成的慘劇屢有發生。
由於大部分交通事故中造成傷亡的主要原因都是顱腦損傷,所以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從很大程度上確保生命安全。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騎電動車時不佩戴安全頭盔和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相比,前者在發生事故後的傷人事故要高八成,亡人事故要高四成。這個比例相當驚人,也在時刻提醒著大家:“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據悉,從2020年6月1日起,騎電動車要戴頭盔了,也就是“一盔一帶”,違反規定的人將受到處罰。具體處罰措施也是因地制宜的,並不完全相同。
例如河南省對於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以糾正、教育為主。通過組織違規人員觀看視訊,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願者勸導活動等,督促大家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而關於騎電動車帶人這件事,也有了相應變動。最新的《電動車管理條例》將搭載人員年齡限制從原來的十二歲放寬至十六週歲,這一變化也是很接地氣的,可以滿足更多家長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剛性需求。此外,對於搭載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規定使用安全座椅。可見,關於電動車安全出行的細則正在進一步完善,而在確保安全的同時,也會考慮到實際需求。
那麼,一些上了年紀或者腿腳不太方便,自己又騎不了電動車的人,可以讓他人(騎電動車者)搭載嗎?
關於這個問題也是眾說紛紜。
從相關規定上來看是不允許的,可是現實層面還是比較靈活的。很多小城市和鄉村裡並沒有太嚴格的規定,騎電動車帶人幾乎成了常態。
有人認為電動車的出現就是為了便利生活,既然電動車有後座,那就能帶人。至於發生交通事故,主要還是安全意識不夠,和是否帶人的關係不大。
有人認為安全無小事,既然有規定就要遵守,哪怕現在不習慣,今後也要慢慢習慣。我們整個社會的發展本來就是循序漸進的,文明出行離不開交通安全規則,更離不開大家的配合。
此前也有專業人士給出了看法,其認為電動車上路是按照一個人的安全標準來制定的,如果一輛車上載了兩個人,車的重量加大,重心不穩,剎車距離也會變長。而騎電動車是“肉包鐵”,幾乎沒有安全緩衝的餘地,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可想而知。
簡單談幾點個人看法:1,一些老年人出行不便,的確需要家人幫助,而搭載電動車無疑是最便利的方式之一。倘若一刀切地禁止帶人,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可以要求其嚴格遵守“一盔一帶”,或者限制電動車時速等方式提高安全保障,但無需禁止帶人。
2,一些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可以駕駛相對來講更安全的“老年代步車”。現在電動車行業發展迅速,也在不斷針對特定客戶群體開發新產品,老年人出行的選擇相對也多了一些。那類適合老年人獨自駕駛的電動車,一般都有固定的速度和相對安全的設定。不過,患有心腦血管等疾病的老人,還是不太適合獨自駕駛電動車出門。
3,其實,一些自己沒能力駕駛電動車的老人,坐在電動車後座也是不太安全的。老人的反應能力和身體狀況相對較差,一旦遇到突發情況,往往很難做出自保反應。也就是說,問題的關鍵在於電動車駕駛者是否能夠安全駕駛,對於想要騎電動車帶人的駕駛員可以有更加嚴格的安全考核標準,如果達到標準則可以帶人,如果達不到標準則禁止帶人。
當然,以上僅是個人看法,只是想為大家提供更多思考的角度,最終還是希望大家在滿足日常生活的同時,能夠做到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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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蘇小妮
雖然限行可能讓題主的母親出行有一些困難,但是,我還是不建議申請乘坐。要相信交管部門出臺政策都是有原因的,也是為了騎車者的安全考慮。
電瓶車乘車帶人之所以規定了所帶人的年齡上線,其實完全是出於安全的考慮。不會騎車的老人,最好還是不要讓電瓶車帶,不但不要讓電瓶車帶,而且最好勸告你爸也不要騎電瓶車。
題主說你的父親已經年屆70,年輕人自己可能不能體會,一個70歲的老人要騎車的話,時間久了,腿是僵硬的,騎車子過程中很容易因為腿麻木而摔倒,如果後面再帶一個60多歲的老人,那更容易摔倒,很有可能要摔倒的時候,一摔摔兩個,而老年人因為年齡大,骨頭脆,一旦摔倒,很容易導致骨折,所以我特別不建議老年人騎電瓶車。去年年末,我父親騎電瓶車帶著我媽從鎮上回家,結果半路里面竄出來一個三輪車撞了上去。導致我母親骨折,至今還沒有痊癒,人受了很大的罪不說,也不知道以後有沒有後遺症。為此,我們一回家就強烈要求我父親不再騎電瓶車,萬一他再摔著咋辦?
我自己50多歲,偶爾有機會乘別人的電瓶車,坐在後面的時候就感覺時間久了,自己的腿就僵硬得不聽使喚,電瓶車停下來的時候要揉一揉腿,好半天才能緩過勁來,否則的話,一下子從電瓶車上下來,很有可能因為腿打軟而摔倒。
題主可能是出於對父母的關心,覺得他們上菜場走路太遠了,應該讓他們騎車,由父親帶著自己的母親。但是,你沒到那個年齡,你不知道其中的問題。為了安全起見,還是建議你的父母不要騎車的好,更不要帶人,只會有害處,不會有好處,兩位老人一旦同時摔倒,後果真的無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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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墨公子說教育
理解題主所說的困難情況,但是我覺得答案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不可以!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關於乘坐電瓶車的新交規是什麼:
6月1日起,公安部將在全國開展“一帶一盔”行動,以保障人民的安全。所謂“一帶一盔”,就是指開車和乘坐機動車,要帶安全帶;騎摩托車、電動車包括乘坐者要戴頭盔。
那電動車是不是就不允許帶人了?其實也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載12歲以上的人員。
按照北京市的規定,老人在騎兩輪或三輪自行車(電動車)時,不允許載人。
題主的父親也是老年人,所以題主的父親是不可能被允許騎電瓶車代題主的母親的。就算撇開題主父親的年齡不說,題主的母親是一位成年人,所以她也不被允許搭乘電動車。
至於題主提到的母親出行,只有靠父親騎電瓶車帶著的這種困難我們都可以理解。但是不可能因為題主有困難,就“法外開恩”。
要知道國家那麼大,出行不便的老人還是很多的。如果為其中一位老人提供了特殊待遇,那麼其他老人呢?他們也可以名正言順的要求特殊待遇,這樣一來這個新交規就形同虛設了。
困難是確實存在的,但是有目共睹,這個新交規是非常合理的,我們應該大力支援。至於老人在出行方面的困難,子女應該想辦法解決。解決困難的方法有很多,但是抱怨絕對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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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劉老師說
現在電瓶車出現了帶人新政,可以說這涉及到人群是非常廣泛的,主要有之前騎電瓶車的人、乘坐電瓶車的人、還有老年人。
而主要有三項規定:第一:自6月1日起,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這項規定的出臺,就是要求電動車、電瓶車都要像摩托車一樣佩戴頭盔,當然這是交通部出於交通安全考慮,但也會存在一些問題,那就是戴著頭盔冬天冷夏天熱,這讓很多人難以接受。
第二:電動車、電瓶車必須安裝腳蹬
而之所以出臺這項規定,是因為當電瓶車沒電的時候,可以通過腳蹬的方式繼續行駛。
第三:後座不允許帶成年人
在大街上我們可以看到,電動車、電瓶車後座帶人的現象太普遍了,但是這一規定出臺以後,就不允許帶成年人了,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但這同樣也帶來了問題,那麼有一些不會騎行的老年人該怎麼辦呢?
老年人由於年齡較大,行動本身較遲緩,一般女性由稍顯靈活的男性老伴載著,這才使得她們去買菜或者醫院就診等,能夠節省時間。
而如果一旦這項政策實施,對於那些不會騎行而又要去到稍遠距離的老人,則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老年人可否在交通部申請乘坐其實此項措施目的是為了保證人員的安全,老年人騎行或乘坐,風險因素本來就更高,如果老年人去到交通部申請乘坐,這也使得這項規定變得缺乏了意義。
其實最好的方式是老人乘坐公交車出行,其次再就是每個城市可以配備一定數量的專門存在老年人的公益專車,當然這種建議是需要政府的推動,但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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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星星媽育兒說
這回電瓶車帶人新政,不會騎車的老人可否在交管部申請乘坐?
這回電瓶車帶人新政,不會騎車的老人可否在交管部申請乘坐?對於一些工薪階層,還有全職媽媽,帶孩子的老人來說,電動車是一個十分便捷的交通工具,不用擔心堵車,容易操作,接送孩子很方便,一直受到家長們的青睞。
摩托車,電動車,小騎車,是交通事故里,導致死亡人數最多的車輛,為了讓人們更安全地出行,交通局釋出了電動車的帶人新政,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駕駛人強制戴頭盔,而且搭載人員不能超過16歲,有些老人可犯難了,自已不會騎電動車,老伴載人,自己年齡又不符合,該怎麼辦?
江蘇省對於搭載人員的年齡,放寬到16歲。很明顯,老人不管是身高,還是年齡,都超過了電動車搭載人員的範圍了。
至於會不會放寬對老人乘坐電動車後座的規定,這個還很難說,要看當地是否有這方面的規定。因為家長只能搭載一名兒童,而且還限制年齡,從這點上看,老人能乘坐後座的可能性非常的低。
其實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法:
1.母親寫好選單,讓父親去買,多買幾次就會了。
2.年輕人自己買菜,或者是老人在附近買菜。對於一些蔬菜類,要新鮮可以在菜市場買,或者是年輕人開車去買回來。
3.買一個大容量的冰箱,平時年輕人可以隔幾天,去商場多買點耐放的菜回來,那麼能避免每天買菜。
讓老人天天開這麼遠的車去買菜太辛苦了,做兒女的要體諒老人,有些事情能自己做,就不要過於麻煩老人。讓老人煮飯,有空去公園散步不是挺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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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五六修車
我作為電動車修理工,一直以來就不贊成電動車後座禁止不得超過12歲(江蘇16歲)以下的成人,這樣專家認為是不安全。我們可以試想一下,以前所出產的自行車後座都是有載人後座,可以允許載人上路行駛。往往到了速度快、車體重、製造材料都達標的電動車反而禁止乘坐載乘人員。就這一條大家認為存在很大的問題,在諸多不妥之處,沒有真正完善到人性化管理,對普通老百姓家庭增加負擔。
新國標管理規定有一條:電動自行車可以允許搭乘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江蘇定為16週歲,電動輕便摩托車不允許載人,動力摩托車可以允許載一名成年人。
電動車新規不允許載乘人員帶來家庭的負擔1.電動自行車載人的危險不安全
不動自行車規定自重不能超過55kg,快速執行起來就有一些飄的感覺,把握必須要平穩。但是駕駛穩定性要優於自行車,家庭購買這種車輛送孩子比較方便,速度不快,老人、婦女掌握比較容易。上了歲數的老人載老伴去買菜、走親串友、有閒空去散散心,都是方便簡潔,有時可以幫著孩子接送小孫女兒。有一點必須要注意,孩子好動,騎行過程中一定要讓孩子坐穩了,抓穩了。
隨著社會的進步,安全考慮,有些家庭把原先的電動自行車換為車體重,行駛速度快,可以承載滿荷的搭乘人員或貨物的電摩車。比如一個家庭是三口人,可以把大人、小孩都可以運載下,他們為了方便出行,一家三口完全夠用,可以減少家庭負擔。
這條新規出臺以來,不允許搭乘人員,這就迫使家庭必須新增一輛車,對於接送的小孩上了16週歲以上的,又得購買車輛,這就是給家庭造成負擔,並且加上現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充電都是統一一體的,這筆費用也不少,這就共同增加家庭的負擔。這就使電摩車的優越性減緩。
3.電動動力摩托車利和弊
以前購買大電摩,大功率、速度快、續航能力遠,這類的電動車大家都比較喜歡。可以方便運載一家幾口人和運載貨物,都是比較符合社會需求。從有了新規出臺以後,這類電動車只能讓搭乘一名成人,還具備上機動車標準的黃色車牌,必須要有駕駛執照,必須要上保險。缺任何一樣都不能正常在路上行駛,否則會被查扣將受處罰。家庭的出行方便,又得需要增添車輛。
這類電動車往往配比大、售價高、車體重、時速快一般人是不能駕駛。這型別的車輛,適應性降低,人們對其的需求就會減緩,上路行駛具備的條件又多,無駕照的人是不可以駕駛的,已經是失去真正的適用價值。
附合電動車新規增加負擔避免不了眾所周知,電動車在各地中低層收入家庭作為出行工具何其重要,上下班離不開它,送孩子上學離不開,有些人甚至是做生意離不開。還有家人們出行離不開的需求,就可以看重對一些家庭的重要性。想要讓電動車正常上路行駛,就要符合新規定要求,就必須要增加車輛,這就是給一個家庭增加負擔,增加車輛不管是購買一部分錢,每年存車、充電以及維修都是一筆大的開支。
我的建議,合理增加使用電動車會減少開支
大家在購買電動車時,一定了解當地對電動車的管理措施,必須瞭解國家已經頒佈新國標電動車的管理措施,兩方面都要結合。
簡單的短途出行送小孩上學,讓婦女、孩子、老人騎,選擇電動自行車比較合理。
要求時速快,運載能力強,允許搭乘成人,購買電動動力摩托車,所有的手續辦理齊全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駛,解決自己的上下班、送人,以及出行需求。
家庭經濟條件好,人員眾多考慮選擇小汽車作為出行工具,可以增添一輛電動輕便摩托車,有家人短途出行方便。
有老人兩輪電動車出行不方便,並且要送比較小的孩子上學,建議購買電動三輪車可以選擇敞開型的,也可以是棚式型的只要允許當地上路行駛,完全可以購買。
希望有關方面對電動車出行,家庭需求和社會需求兩方面出發,建立完善的人性化管理,不能針對了一方面,把大眾的需求點拋棄,這樣就會缺乏一定的公平性,讓消費者帶有抱怨和不滿。我希望在這些方面,更應該符合大眾需求,要完善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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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e愛車
雖然我們希望這樣的措施是能夠實現的,但是事實上是不可行的,因為制度不可能因為一個人或者一種情況就開特例。不然這樣的話,法規制定出來就沒有意義了。
自從新國標標準出臺後,電動車被劃分為三大類,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
1:電動自行車對載人有嚴格的要求,要求只能載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你的母親不符合這一規定。:
2:另外輕便電摩是不允許載人,也不行。
3::電摩可以載成年人,但是需要你的父親去考取相關的駕駛證。但你的父親屬於高齡,考駕照年齡超過了。
而且小e君也不建議您父母,一對高齡老人騎電動車出門,畢竟老年人的應變能力比年輕人弱很多,坐公交車和地鐵更安全,您也可以用各種上門APP,給父母買菜,這樣他們就不用騎車出門買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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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王禮聘
禁止電動車上路要進行調查,不能一刀切,騎電動車發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電動車質量問題。二,帶人影響駕駛問題。三,不懂交通規則問題。四,駕駛人員故意違規問題。五,時速問題。六,肇事車輛是否故障問題。七,事故雙方問題。等等。每件事故在交管部門都有記載原因和結論,要進行統計分析,有針對性制定交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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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夏夜微涼0330
電瓶車不讓帶人…應該先跟生產電瓶車的廠家商量好,不要安後座,不然不帶人…那不是擺設嘛?再者,現在好多家長都送孩子上學,咋滴?讓人家一人買一輛汽車嘛????
就是公安部交管局公佈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市民們都會積極配合。是為了更好的保障駕乘人員的生命安全,也是為了減少交通事故中傷亡率。現在推出這個新政讓一些人產生疑慮,電動車從新國標條規定條例出臺以來,相繼出臺幾次規範要求。可以看出對電動車的管理越來越嚴格,甚至罰款額度也是水漲船高,以深圳的案例算,違章者將處罰300~2000元,這個額度已經超過汽車違章的額度了,就讓深圳很多市民不願意接受,各地網友們也展開熱議。
這種想法絕對是不可能的,各地出臺的電動車載乘人員限制規定,只允許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想要向交警部門申請老人乘坐電動車出行,現在還沒有一個地方有這樣的規定。所以說這個申請你就行不通。
所以說對電動車管理的規範規定會存在兩面性,一面有利於管理電動車的亂象和違章行為。另一方面對於限制條件太嚴,沒有寬鬆考慮的情況,就像有人提議可否申請不會騎車,出門不方便的老人乘坐,這也是一種融合,特殊人群以人為本文為的案例,所以靈活選擇,這才是老百姓更容易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