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3個人在一個放貸公司上班,就在本月18號都被警方給抓走了,不過他們3個人只有一個人收到了(刑事拘留書),其它兩個人沒有下達拘留書。請問警方會給沒有下達拘留書的兩個人怎麼處理?(他們本人的個人資產會被凍結嗎?車好像已經被警方扣留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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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劉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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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崔永成律師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其它二個人沒有下達刑事拘留通知書也沒有釋放的話,建議向公安局政治部、監察室信訪,也可向檢察院控申部門申訴,這二個人處於何種狀態不清楚無法做下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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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刑事律師黃磊
按照法律規定,拘留以後必須24小時內通知家屬,特殊情況除外。你們這個案子顯然不是特殊情況。公安機關正常應該採用電話方式通知,但是很多時候會選擇郵寄,這個時間有可能會很長,另外兩個人沒收到,主要應該是這個原因。當然也有可能是沒有聯絡電話和聯絡地址。
當然也可能是無罪釋放和取保候審,但是感覺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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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刑事律師翟振軼
既然是18號抓走了,現在還沒有放,那就一定都是刑事拘留了!不然的話不會這麼久見不到人。
當然還有一種不正常的情況就是公安機關在制定地點對這兩人監視居住了!這種情況下,也是見不到人的。
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並不等於沒有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一定會通知家屬,但通常情況下會透過掛號信的方式寄出(現在一般人可能都沒見過掛號信),這種方式賊慢,通常十幾天才能收到。而且投遞的人如果不負責,還會搞丟。
對於詐騙類的侵財犯罪,為了退賠的需要,公安機關常常會凍結財產。如果是涉眾型犯罪,凍結財產型別就會多些,甚至有多少凍結多少。
你好!
不瞭解情況,不便回答。
辦案機關現在可能還在調查中,如果經查他們跟案件沒有牽連,就會放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