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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東娛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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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笑有磁場
藝人和公司發生了糾紛,第一點肯定還是利益這塊,藝人的收益不符合現在的身價,公司太壓榨藝人的事情屢見不鮮,這也是很多藝人有了穩定的粉絲,還有自己的才華,一般都會出來自己弄工作室,和公司簽約藝人大部分都很吃虧的,希望鄧紫棋能最終獲勝,支援鄧紫棋
藝人和公司發生了糾紛,第一點肯定還是利益這塊,藝人的收益不符合現在的身價,公司太壓榨藝人的事情屢見不鮮,這也是很多藝人有了穩定的粉絲,還有自己的才華,一般都會出來自己弄工作室,和公司簽約藝人大部分都很吃虧的,希望鄧紫棋能最終獲勝,支援鄧紫棋
鄧紫棋和蜂鳥音樂爆發合約糾紛,是起源3.7日鄧紫棋在網上發的一篇討伐文章,稱對方壓榨自己,隨後蜂鳥音樂進行了迴應和反擊,要求對方賠償鉅額損失。當然明星和老東家鬧矛盾的事情,在娛樂圈可以說不算啥新鮮事,我們也是見怪不怪了。
首先,既然雙方簽訂了協議合同,應該就要有契約精神。明星才開始出道的時候,和公司簽約,依靠公司的力量來發展自己,包裝自己,而鄧紫棋也說:這些年來培養自己的蜂鳥音樂,並稱“這輩子除了我爸爸,你們曾是我最信任的男人”可見,公司為了培養她也花了不少心血;而公司也需要打造新星來擴充公司的力量,給自己增加收益,這都是市場行為,你情我願,無可厚非。至於後來雙方鬧的不愉快,那就應該回到合同,按照合同辦事。
其次,不能說自己紅了就一腳把公司踢開,不考慮對方的感受。網上有人說鄧紫棋很心酸,我想說哪個明星出道的時候不心酸?!當然我不是說鄧紫棋是這樣,不過有很多明星確實開了不好的先例,比如黃聖依當時是星爺力捧的,依靠功夫這部影片一炮而紅,然而她在紅了之後,就立馬像單幹,一腳踢開星爺,這不管於情於理,還是從合同履約角度來說都是不好的行為。這就像談戀愛一樣,有了新歡就一腳把舊愛踢開,雖然沒有違法,但很不道德吧。
最後,雙方可以靜下來,好好商談,選擇一條互利互惠的道路。很多明星在和老東家解約的時候,不但沒有撕破臉,反而合作更加緊密,關係更加好了。如周迅當年離開華誼自己成立工作室,不僅沒有對簿公堂,反而合作更加深入了。處理好這件事,對鄧紫棋來說,是智商情商的一大考驗。
所以,大家都在娛樂圈混,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沒有必要鬧得那麼僵,一起互幫互助、互利共贏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