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藥方法:口服。每日劑量應分12次服用。在癲癇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下,可考慮每日服藥一次。本品應整片吞服,可以對半掰開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服用劑量: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10~15mg/kg,隨後遞增至療效滿意為止。一般劑量為 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該劑量範圍下發作狀態仍不能得到控制,則可以考慮增加劑量,但患者必須接受嚴密的監測。兒童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30mg/kg。成人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20~30mg/kg。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時,給藥劑量應根據發作狀態的控制情況來確定。每日劑量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及體重來進行確定。但同時應考慮到臨床上對丙戊酸鹽的敏感度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到目前為止對每日劑量、血藥濃度水平和療效之間的相關性仍不十分清楚, 給藥劑量主要依據臨床療效來確定。當發作不能控制或懷疑有不良反應發生時, 除臨床監測外,要考慮做丙戊酸鈉血漿濃度水平的測定,己報道有效範圍為 40~100mg/L(300~700μmol/L)。新診斷癲癇或沒有使用過其它抗癲癇藥的病人,每23天間隔增加藥物劑量,1周內達到最佳劑量。對於服用丙戊酸鈉其他速效製劑且病情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使用本品替代時推薦每日劑量仍維持現狀。在以前己接受其它抗癲癇藥物的病人,用丙戊酸鈉緩釋片要逐漸進行,在2周內達到最佳劑量,其它治療逐漸減少至停用。如需加用其它抗癲癇藥物,應逐漸加入。(見【藥物相互作用】中內容)以上劑量適用於成人和體重超過17公斤的兒童。本劑型不適合年齡小於6歲的兒童使用。(存在誤入氣管的危險)使用本品可控制癲癇發作。在那些為預防大發作發生而應用藥物的患者中,不應該突然停用抗癲癇藥物,因為如果突然停藥,出現伴有缺氧和生命威脅的癲癇持續狀態的可能性很大。
服藥方法:口服。每日劑量應分12次服用。在癲癇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下,可考慮每日服藥一次。本品應整片吞服,可以對半掰開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服用劑量: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10~15mg/kg,隨後遞增至療效滿意為止。一般劑量為 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該劑量範圍下發作狀態仍不能得到控制,則可以考慮增加劑量,但患者必須接受嚴密的監測。兒童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30mg/kg。成人服用本品時,常規劑量為每日20~30mg/kg。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時,給藥劑量應根據發作狀態的控制情況來確定。每日劑量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及體重來進行確定。但同時應考慮到臨床上對丙戊酸鹽的敏感度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到目前為止對每日劑量、血藥濃度水平和療效之間的相關性仍不十分清楚, 給藥劑量主要依據臨床療效來確定。當發作不能控制或懷疑有不良反應發生時, 除臨床監測外,要考慮做丙戊酸鈉血漿濃度水平的測定,己報道有效範圍為 40~100mg/L(300~700μmol/L)。新診斷癲癇或沒有使用過其它抗癲癇藥的病人,每23天間隔增加藥物劑量,1周內達到最佳劑量。對於服用丙戊酸鈉其他速效製劑且病情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使用本品替代時推薦每日劑量仍維持現狀。在以前己接受其它抗癲癇藥物的病人,用丙戊酸鈉緩釋片要逐漸進行,在2周內達到最佳劑量,其它治療逐漸減少至停用。如需加用其它抗癲癇藥物,應逐漸加入。(見【藥物相互作用】中內容)以上劑量適用於成人和體重超過17公斤的兒童。本劑型不適合年齡小於6歲的兒童使用。(存在誤入氣管的危險)使用本品可控制癲癇發作。在那些為預防大發作發生而應用藥物的患者中,不應該突然停用抗癲癇藥物,因為如果突然停藥,出現伴有缺氧和生命威脅的癲癇持續狀態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