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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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唏噓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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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翔的小陀螺
目前加班屬於灰色地帶,國家倡導房價,但只是指導意見,沒有硬性要求,所以企業可以無所顧忌的要求,可以做記錄,以後如果離職可以作為證據進行起訴,要求賠償加班的費用,那個時候可以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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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浪子回頭是福
你好,工作加班補班國家要求要必須是自願的,公司要求你加班補班必須提前徵得你的同意,按照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發放給你,假期換班補班也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你也有權利拒絕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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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小學英語精修
這是我們最荒唐的一件事,記得早幾年的補休事件嗎,放7天假,回來上8天,其實我們所有的假期都不叫假期,細心想想,三天的元旦假,兩天是週末,這叫什麼三天假期。而打個比方,你說明七天,那七天內不應該把週末算進去,前後週末無論有多近多遠,都應該照放,他們就是把前後的週末用來補回黃金週的假,然後稱這種拉鍊式的假叫黃金週,其實真的很可笑的。
有幾年同事們都說了,乾脆這些假都別放了,按正常上班都還沒那麼累。可是上面永遠不知道下面的苦,只以為放個黃金週就是恩惠,其實讓我們更痛苦。
對於大部分人的第一感受,肯定是不合理,因為雙休日是固定有的,而為了多放幾天節假日,卻又拿雙休日補回肯定會讓大家不爽。其實國家對帶薪假期有一個總數控制,這樣就出現了為了達到中長假期的效果,佔用工作日來連休,之後又需要用雙休日補回工作日。如果國家在全年節假日安排上能詳細解釋每個節假日的帶薪休假數是多少,這樣就能減少一些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