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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財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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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粥粥啊
這個,你可以選擇不還錢。
但是你要知道,銀行工作人員也是人,出錯是在所難免。
且,這個事情已經發生,錯本在銀行辦理業務人員的身上,但是銀行有監控有證據,如果銀行發現這個錯且聯絡您,你拒絕配合,那這個錯在你了。
這個所得,是違法所得。是可以吃官司的。
身來為人,還是做一個好人、有道德的人。也算為你的後代做一個好榜樣。
這個,你可以選擇不還錢。
但是你要知道,銀行工作人員也是人,出錯是在所難免。
且,這個事情已經發生,錯本在銀行辦理業務人員的身上,但是銀行有監控有證據,如果銀行發現這個錯且聯絡您,你拒絕配合,那這個錯在你了。
這個所得,是違法所得。是可以吃官司的。
身來為人,還是做一個好人、有道德的人。也算為你的後代做一個好榜樣。
朋友們好!常言道,百密一疏,作為嚴謹的金融單位,銀行,也的確有出錯的時候!把取款辦成存款,這種情況極為罕見!非常明確的講:事實澄清以前,可以拒絕銀行的還請求,或等待司法裁決!但建議,核實後,主動歸,還體現中華民族,路不拾遺的優良傳統!
首先來看一下,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
取款變存款,很顯然,既不是系統故障,也不是軟體問題,是辦理人員出現了錯誤!
責任:
出現這樣的錯誤,很明顯,是銀行和工作人員的責任!但與儲戶也有一定關係,從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來看,看到出錯,可以善意的提醒一下!當然也可能沒發現…
再來看是否可以拒絕還錢!
1,在事實沒有完全澄清之前,可以拒絕銀行和辦理人員的還款要求!
2,如果對方報案或起訴,要尊重司法裁決!
3,給客戶造成了不便和損失,有理由要求賠償,追究相關責任!
再來看處理方案:
取款變存款,顯然是由於銀行工作人員失誤,如果發現了這種情況,作為取款人,建議在核對事實的基礎上,主動給予返還相應的錢款!這樣避免了走法律程式,雙方都節約了很多精力和時間,而銀行也應該對,此事進行道歉,並給予合理的補償,這樣,各方多贏和諧!綜合分析:取款變存款,銀行出現錯誤,儲戶並沒有責任!同時,在相關事實和依據,沒有有完全澄清的情況下,可以拒絕返還,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以免各方再次出錯受損!但另一方面,如果事實清楚,取款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拒絕歸還,銀行,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解決!作為銀行,也應勇於承擔責任,對因此而受損的取款人,給予合理的補償!充分體現法治精神,共享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