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尾鬆

    蔡女士在萬達吃了辣椒辣進了醫院,萬達居然會賠蔡女士三百元?萬達老闆腦袋進水了!依我看是你這提問者沒文化,腦袋裡裝的是水。

  • 2 # 小長山島的晚霞

    萬達賠什麼錢?小編以後不要上一些沒邊沒際的小題,摸不著北。叫王健林賠嗎?是萬達廣場裡的一個小吃店,好吧?是小吃店賠嗎?應該叫小吃店裡的泡椒賠。泡椒不服,叫我賠?等著吧!“你腿瘸,還怪地不平啊!”。你去看醫生吧!

  • 3 # 寸頭不是平頭

    作為一個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能吃什麼不能吃什麼自己不知道要商家負責,這種賠償完全是訛詐。為息事寧人遷就無理取鬧的人造成現在的很多社會亂像。

  • 4 # 婚姻治療師

    如此奇葩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啊!自己嘴賤要吃,反而怪別人的辣椒太辣!請問,你以後吃東西是不是要讓別人先給你嚐嚐以後你在吃呢?自己能不能吃辣,自己心裡沒點逼數嗎?只要商家認為自己的辣椒沒有問題,完全沒有必要賠償給她!她自己被辣的上醫院,是因為她對自己能承受辣的程度評估過高!是自己的問題!

  • 5 # 得魚便沽酒

    說得不清不楚,蔡女士在萬達廣場吃了一個泡椒,那這個泡椒是她自帶的呢,還是在萬達廣場租商鋪開店的店家出售給她的呢?兩者都和萬達本身沒有一毛錢關係,她應該自己負責或者去訛店家,負責管理商場的萬達為什麼要賠她三百塊錢?

  • 6 # 淡雅蘭園

    這個問題有毀三觀。舉個例子吧,你開車在路上,拋錨了,爆胎了,或者扎胎了,這種情況比比皆是,那麼你是不是要找公路管理者賠償[摳鼻]。走路自己不小心摔一跤,要是摔得不清進醫院,是不是得怪地球不平[酷拽],找地球大人理賠,或者申請國賠,不然咋辦。去飯店吃魚,魚刺卡到喉嚨了,像你這樣的邏輯,也得店家賠錢[酷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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