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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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將軍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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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郭吃菏澤
中介的核心價值是幫助出租方或者賣房方最快的速度把房子租出去或者賣出去,幫助租賃方或者買房方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價格合適位置合適的匹配房源,這些是網路無法達到的,另外中介存在的另外一個價值就是幫助買賣雙方和租賃雙方提供風險規避,保證交易雙方的安全。還有提供過戶,銀行貸款以及房租價值評估等等綜合服務。所以網際網路的資訊匹配解決不了中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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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道兒
首先需要對現在的中介有一個準確的定位,中介已不是簡單地幫購房者跑腿辦手續的角色了。並且現在資訊方便快捷,但仔細想一下,方便快捷的資訊是誰提供的?平臺的提供,開發是誰來維護的?其實還是中介。所以現在的中介其實有很多種角色:1、房源資訊的收集者,稽核者。2、購房租房業務的服務者。3、更多房產服務及線上資訊的開發者及提供者。
所以中介的存在是非常有價值的,只不過中介的身份和存在方式一直在改變。當然這裡不包括只有1,2家門店的小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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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賀文
1.這是一個值得反思的問題,每一個行業都有存在的價值,經紀服務行業同樣是這樣。
2.經紀服務行業解決了產品的快速流通,提高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
資訊雖然發達,但是中介的存在並不是單純的為了資訊不對稱,它有很多存在的道理!
比如,買房子的時候,中介是片區最專業的,對於配套設施,諸如醫療衛生,休閒娛樂,學區教育優勢,房子戶型結構,通風采光,物業管理等等
而對於賣家,中介會與有實際購買意向的買家撮合,對接買賣要求及價位對等的客戶群體
當然最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做為交易的第三方,可以平衡交易過程的買賣雙方無法互信的弊端,中立的為買賣雙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