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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思而後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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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歐陽天客
婚後收入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何置辦個人財產,只能是其他人或父母給子女的並且明確給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的,屬於個人財產。活著給的叫贈與,死了立遺囑的叫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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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嘟嘟妹兒
中英人壽,終身壽型理財產品。
這類產品闊以作為你婚姻的背靠,沒有婚姻風險時是投資理財,是假如將來遇到困難時能東山再起的起到資金;有婚姻風險時因為它是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理財工具,所以不會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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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蔣閒言
正如樓主所說,婚後如何才能置辦個人的財產的這個問題,從表面就可以看出,你們的婚姻就是面和心不和,一心想沾對方的光,利用婚姻在經濟上來充實自己,滿足自己的私慾。沒有愛的吸引力的婚姻,做著同床異夢,如同行屍走肉沒什麼區別,就失去了人生的意義。
世人都知道婚姻法的規定,男女自領結婚證,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都屬於雙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都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婚姻就是把夫妻在經濟上看成是一個聯合體,雙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法律認可,就受到法律保護。
一方想在婚姻期間內添置隱秘財產,除非活性收入夠多,對方几乎無法察覺。還有就是對方在經濟上是個二百五,死心爛肝到對家庭經濟收入沒有概念,才至於經濟的去向不明不白。
還有一條路就是夫妻湊米下鍋過日子,在婚前或者是婚內雙方在經濟上有AA制的約定,這種家庭組合是沒有共同財產的,依法雖然不贊成,但是也不反對。另一方想在婚姻期間內建辦個人財產,也是屬於合法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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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孤獨的幸福樹
1.拿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去置辦,用你婚前財產購買的任何物品都依然會是你的個人財產。但需要注意,有些物品的增值部分是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比如,你婚前有200萬存款,你拿來買了一套房子,這套房子還是你的個人財產。但你這套房子你再賣了,價格是300萬,那多出來的100萬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協議中明確劃分雙方各自的財產,這樣你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置辦個人財產了。但同樣也需要明白,協議的基礎是雙方自願。
如果你既沒有婚前財產,也無法跟對方簽訂協議,還妄想用婚內財產去置辦個人財產,那就勸你趁早死了這條心,人可以窮,但道德不能敗壞,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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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都是上班族,有好多種辦法,譬如aa,男交女存,每人一半共同存,等等,其次一個人上班,這又是另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