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末期,我想這個意思是指癌症的終末階段,所有的抗腫瘤治療已經無效,離生命的終結只剩有限的時光,通常不超過六個月,有時以三個月為界。臨終階段,還能做點什麼呢?
這其實就是臨終關懷。臨終關懷不能簡單地認為是醫學的無奈之舉,人類有死亡,就需要臨終關懷,臨終關懷應理解為基於人類認知水平有限的現實而採取的順勢而為的“積極”之舉。它意味著人類面對即將到來的生命終結,不是非理性地去抗拒死亡,而是理性接受,去捨棄那些不必要的無效治療,甚至是有害的治療,而是轉向照護。強調的使患者身體最大可能的舒適和心理上的慰籍,既不要去促進死亡,也不刻意延遲死亡,更關注生病的“人”,而不僅僅是“病”。
臨終關懷的基本倫理原則,一是關懷生命、尊重生命,對患者出現的任何一個細小不適,要給予重視,並儘可能去解決,而不是不理不顧(當然,醫學不能解決是另一回事,但要儘量去解決,至少心理上要進行撫慰)。二是要尊重患者人權,維護人格尊嚴,保護隱私。當事人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療和預後情況、有權要求或拒絕某種治療,無論是患者家屬還是醫護人員,應尊重患者的選擇。三是要理解尊重並儘可能滿足患者的意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滿足。四是要避免那些無益也無害的“無效治療”,這是醫療和社會資源的浪費,更要避免“無益有害的”治療、“過度治療”。
癌症末期,我想這個意思是指癌症的終末階段,所有的抗腫瘤治療已經無效,離生命的終結只剩有限的時光,通常不超過六個月,有時以三個月為界。臨終階段,還能做點什麼呢?
這其實就是臨終關懷。臨終關懷不能簡單地認為是醫學的無奈之舉,人類有死亡,就需要臨終關懷,臨終關懷應理解為基於人類認知水平有限的現實而採取的順勢而為的“積極”之舉。它意味著人類面對即將到來的生命終結,不是非理性地去抗拒死亡,而是理性接受,去捨棄那些不必要的無效治療,甚至是有害的治療,而是轉向照護。強調的使患者身體最大可能的舒適和心理上的慰籍,既不要去促進死亡,也不刻意延遲死亡,更關注生病的“人”,而不僅僅是“病”。
臨終關懷的基本倫理原則,一是關懷生命、尊重生命,對患者出現的任何一個細小不適,要給予重視,並儘可能去解決,而不是不理不顧(當然,醫學不能解決是另一回事,但要儘量去解決,至少心理上要進行撫慰)。二是要尊重患者人權,維護人格尊嚴,保護隱私。當事人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療和預後情況、有權要求或拒絕某種治療,無論是患者家屬還是醫護人員,應尊重患者的選擇。三是要理解尊重並儘可能滿足患者的意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滿足。四是要避免那些無益也無害的“無效治療”,這是醫療和社會資源的浪費,更要避免“無益有害的”治療、“過度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