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準備書面申報材料由我公司向國家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遞交申請
(二)技術審查
環境保護部委託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固廢中心”)受理申請材料並進行技術審查。
固廢中心應當自接到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透過書面審查或實地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並將技術審查情況予以公示,徵求公眾意見,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對公眾意見,由環境保護部組織進行核實。
公示期滿,固廢中心將技術審查情況和公示情況報送環境保護部。
(三)審批
環境保護部根據固廢中心的技術審查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對進口固體廢物的申請進行審定。
(四)許可證的頒發
環境保護部委託固廢中心將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統一郵寄至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代為發放。
(五)監督管理
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地區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並及時出具監督管理情況表,作為審查申請單位是否有違法行為的重要依據。
(六)資料儲存
進口固體廢物紙質申請材料的儲存期限為三年。
(七)審查過程中,實地核查、公示及對公眾意見的核實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
(一)申請
準備書面申報材料由我公司向國家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遞交申請
(二)技術審查
環境保護部委託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固廢中心”)受理申請材料並進行技術審查。
固廢中心應當自接到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透過書面審查或實地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並將技術審查情況予以公示,徵求公眾意見,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對公眾意見,由環境保護部組織進行核實。
公示期滿,固廢中心將技術審查情況和公示情況報送環境保護部。
(三)審批
環境保護部根據固廢中心的技術審查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對進口固體廢物的申請進行審定。
(四)許可證的頒發
環境保護部委託固廢中心將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統一郵寄至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代為發放。
(五)監督管理
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本地區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並及時出具監督管理情況表,作為審查申請單位是否有違法行為的重要依據。
(六)資料儲存
進口固體廢物紙質申請材料的儲存期限為三年。
(七)審查過程中,實地核查、公示及對公眾意見的核實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