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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書蟲瀟瀟

    生活中這樣的人比較多,愛抬槓,在一起說話時,你說啥TA都跟專家一樣,只要稍有不慎,就反駁你,說你不對,跟你犟,講TA懂的道理。即使TA的觀點不對,也要跟你爭辯。

    1、大多人顯擺自己見多識廣,知識淵博,以智者自居,喜歡說教,顯得比別人有水平。

    2、個性如此,喜歡湊熱鬧,以自己為中心,很有成就感,滿足虛榮心。

    上述兩點的人觀點錯了也不會認錯,多傷自尊,臉得被自己打得啪啪的,所以說啥也不能承認自己有錯,那得多丟人

    3、心理壓力過大,需要有個發洩情緒的地方,這時不管自己說的對與錯,那都要反駁對方觀點。一番辯論交鋒,心裡舒坦了,該幹嘛幹嘛去了,但是給別人留下很不好的印象,我們經常戲稱為“槓精”

    說到這,我想起中學課文中魯迅先生的《孔乙己》,孔先生排出幾文大錢,告訴店小二回字有四種寫法……雖然那個時代已成過去式,但生活中還有n多個孔先生!

  • 2 # 心驛社

    (1)尋求認可的行為表現。如果是兩個人出現衝突了,講道理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是為了說服對方。當有了這一預設前提在的時候,講道理的人就會尋求大量的論據來說明自己是對的,就像辯論賽一樣,不管我是反方還是正方,出現衝突時,你我就是對立面,我要做的是證明我對。

    (2)對對方有不滿,但不好意思直接表達出來,就透過講道理的形式,只要證明我說的對,我說的有道理,那你就是不對的,沒道理的。這種時候大多是一種隱形的攻擊,可能事情根源不在道理是什麼,而在於他對你有不滿,有情緒,採取了一種看起來不傷害人的方式來宣洩。

    (3)沒有意識到自我認知的侷限性。任何一種觀點,都是在一定限定條件下適用的。我們總是覺得自己的道理對,是基於我們原有的經驗得出的,但我們所經歷的很有限,不管是思維方式還是行為方式、感受,都只代表個人。當不能接受其他觀點時,是因為我們沒有經驗到類似的事情,對於沒有經驗過的事情,自然會選擇拒絕和懷疑。

    (4)還有少部分人算是“職業槓精”,這種行為更多的不是說他邏輯思維有多好,知識有多淵博,更大的可能性是在宣洩自己的委屈、不滿和憤怒等負面情緒。換句話說,在現實生活中,遇到一些讓自己不爽的事,又不能長期壓抑,同時缺乏能力和勇氣去直接面對和解決問題,就會選擇一種相對安全的攻擊方式,去網上槓。

    覺察和道理都是用來自我成長的,當出現不同的聲音時,我們可以帶著好奇而非評判的態度去探索它,給自己增加更多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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