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保姐愛生活
-
2 # 我是無問西東
首先,必須得確定銀行貸銷渠道是保險銷售的重要渠道之一,在實踐中,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代理合同,委託銀行進行代理銷售保險,在銷售保險過程中,如果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產品介紹、風險提示(通常情況銷售過程要求錄音錄影),此類情況,銀行方面合法合規。其次,如果銀行方面在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沒有盡到合同條款說明義務、風險提示義務(當事人有證據表明),銀行方面存在的違規行為,可向行業監管部門投訴。此外,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公司要通過電話等方式對投保人投保意願、個人資訊等進行回訪確認,且投保人在猶豫期內(通常情況下是15天)享有拒絕投保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投保人享有足夠的自由選擇的空間和權利。
-
3 # 馮三談保障
可以全額退保!
這樣也是給後人掃除一個社會毒瘤,如果在蘇州記得叫上我,我幹這事最喜歡了。
猶豫期內,無理由可以直接退保。猶豫期後,想全額退保,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有誤導,不合規的銷售才行,否則只能按現金價值退,會有損失。
所以我瞭解了一下事情經過,是這樣的,舅舅舅媽呢都近60的人了,整年在外務工,上個月剛回家,手頭上呢也積累點錢,打算去銀行存個定期啥的。結果剛到銀行,被裡面工作人員熱情接待,最終呢投了兩份保險,5萬一份,3年交的,合同期是6年。
問題來了,
一、舅媽壓根不知道保險要連交三年
二、她連合同都沒有,只有三張影印件
三、她理解第六年連本帶利拿回來,能拿6萬多利息。其實合同是6年期,真正拿錢是第七年了。
四、明明是保險產品,怎麼領錢直接到銀行櫃面就可以辦理呢?
所以把這些問題說清楚之後呢,舅媽還半信半疑,說銀行是不會騙人的,他們怎麼可能到銀行去騙人呢?因為剛好保單是第13天還是第14天,所以當時就叫小姨帶著他們去找那個業務員問清楚,我提了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讓業務員把承諾落實到白紙黑字,並讓銀行加蓋公章。第一個方案業務員做不到,那肯定是假的,實行第二個方案,直接果斷退保就可以了。
最終呢他們是把錢退回來了。
真沒想到現在業務員還這麼猖狂,這麼不負責任。連近60的鄉下老頭老太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