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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通事故,有哪些關鍵點必須把握好(以便在以後的鬥爭中掌握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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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zhaozilong3

    在第一時間,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根據事故情況大小,如果只是輕微摩擦。後果並不嚴重,也無人員傷亡、巨大的財產損失,建議拍照取證,簽訂雙方的和解協議!儘快撤離事故現場,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

    如果,已造成了嚴重後果。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那麼請在第一時間,報警和打急救電話。並採取一些便於取證和搶救的預備工作。然後馬上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擺上警示標誌!

    待警察和救護人員到場以後,積極配合。具體的預備工作有,多角度錄影錄影。能夠反映事故當時真實情況,如果有筆可以標清車輛方位和人員位置。證人證言的錄音,以及確定對方責任,比如說對方是否酒駕、毒駕等、等關鍵問題。或者駕駛人員中途是否更換!

    收尾工作,領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的聯絡方式,以及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 2 # 威馬汽車車友會

    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家人趕到現場,第一時間要做什麼?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題主有點誇大其詞了,一般沒有人員受傷的普通事故,為什麼要讓雙方家人趕到現場呢?看您的描述,掌握住關鍵點,以便在以後的鬥爭中握有主動權,那麼這樣更沒有意義了,交通事故是想到如何儘快處理,而不是製造矛盾!

    我有過幾次輕微的交通事故,開車追尾過、剮蹭過,騎機車撞過違規調頭的小轎車,還受傷入院,但是幾次事故,我和對方都沒有家屬趕到現場,即便是那次受傷,也是通知家屬去的醫院,現在一般的交通事故,流程都比較簡單,雙方無爭議撤現場、定損、修車基本上就完事了,有爭議打122報警電話,交警、保險公司會勘查現場,接下來走正常程式就是了,多數交通事故原因都比較明確,交警不可能明顯偏袒某一方,為什麼非要弄到雙方家人趕到現場跟著擔心呢!

    我們看新聞不少案例,也常見一種情況,本來簡單的事故,出事後雙方不想著解決,都打電話叫人,結果兩邊人到達現場,不知道事故具體原因,一言不合打起來了,甚至演變成打群架,住院的住院,拘留的拘留,這樣就真得不償失了,交通事故出現後,一般拍照片留證據就可以了,嚴重了保護好現場,現在交警處理一起事故考量非常多,可能會根據行車記錄儀、監控錄影、技術鑑定等手段,也不是誰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有什麼可擔心的呢?

    出現交通事故,儘量保持冷靜,至少一方要保持冷靜,那就會容易很多,不耽誤精力不耽誤時間,盲目通知家人趕到現場,只可能起到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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