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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英語老師覃冠平

    如何在半年內實現使用英語達到日常生活交流的水平?

    我來給題主分析分析他所提出的這個問題。

    題主這個問題通俗來講可以理解為:如何在半年內成為一個“文盲英語”使用者!

    首先,從語言功能本身的角度講:掌握使用語言,是人類作為高階動物有別於地球上其它任何物種最大的特徵之一。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人會運用一門語言是最基本的技能之一,是一點困難和一點疑問都不會有,所以,題主完全可以放心,半年內可以讓你的英語達到日常生活交流的水平。

    其次,語言分為“有聲語言”和“文字語言”。題主所說的“半年內掌握的英語”實質是指“有聲英語(語言)”,其本質也叫“文盲英語”:所謂“文盲”,也就是隻會“說”,只會“聽”,但不“識字”,不會“寫字”。換句話說,一句話,一個文字,你只會提取掌握其“動態的聲音”部分,但省去了其“靜態文字”部分。

    嬰兒學習運用母語(外語亦然)就是“文盲式掌握運用”語言,生下來就有這個“語言能力”:“文盲”到3-4歲後開始認識一直使用的“聲音語言”的靜態文字部分,即開始“識字”,掌握其“語法”。比如,“媽媽”這個最簡單的“有聲語言”和“文字語言”,嬰兒可能一歲後就會“說”和“聽”之,但估計得3歲以後才會“認”會“寫”出“媽媽”這兩個字。

    從“文盲”到“非文盲”,即掌握靜態文字和語法是一個相對於掌握“聲音語言”更困難的過程,不是一年半載可以掌握的,是一個“慢慢來”,甚至伴隨我們一生的一個過程。

    母語尚且如此,何況外語(英語)?

    掌握“文盲英語”只需要一個條件:有聽和說“聲音英語”的環境!既然是“文盲”,你半年內完全可以不必計較機會“背單詞”(識字),“學語法”這類讓語言學習者“從文盲走向非文盲”的艱辛付出與勞動。你可以會聽會說這句英語,但可以寫不出。這就是典型的“文盲英語”。比如,I love my mummy這句英語,你完全可以只會“說”會“聽”(文盲)就夠了,你不需要“會寫、會認”(非文盲)。

    置身於“聲音英語”環境是實現半年內英語達到日常生活交流水平(文盲英語)的唯一也是不可或缺的條件。所以,想在半年內達到做一個“文盲英語”的水平其實也簡單:找到一個可以讓你只掌握英語的“聲音英語”和“文字英語”二者中只掌握“聲音”部分的語言環境即可。

    否則,半年內你連做一個“文盲英語”的資格都不夠。

    希望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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