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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別墅李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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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相666真意
我們小區十二年前建成新小區,開發商為了好賣房子,選擇了價格低、名氣大的A物業,費用是0.8元/月/m2,業主叫好,房子很快賣光。剛開始A物業服務也不差,新小區嘛,各處整潔乾淨,樹木花草非常漂亮,哪哪都是新的,物業投資很大。逐漸地,小區環境沒這麼好了,負責種植修理的班子走了,加上住的越來越多的業主,加上物業費低,物業請不起外面的班子了,物業服務就差了。
一些人說“寧願交高的物業費,也要好服務”,也有家庭經濟差的,想維持A物業。鬧哄哄地一個多月,也不知什麼時候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做主換了B物業。B物業收費高,服務好,費用是1.3元/月/m2,新物業落成後,還有一批業主嫌貴,不服,“怎麼不經過我就換了貴的,我沒錢,我不交,我要原來的。”正在這時又揪出業委會受賄十萬元,引進的B物業,那人還被抓起來了。這下業主更不願意交了,小區居民到處都在說這事,還拉條幅抗議。
B物業忍辱負重,艱難生存,努力迎合業主。快到一年了,抗議的那批人更加抗議,說要趕B物業走。B物業哭訴,剛剛紮根,噴泉和河岸的設施虧錢大了,投資幾百萬,只幹一年虧這麼多我們怎麼活?
B物業幹了三年,這三年裡也有一小部分業主沒交物業費,業主通過打官司討要,也不知道是否全部要回。其他一小撮業主聽說不交物業費白混三年,心理不平衡,也有了不交之心。
還有一部分人想引進其他物業,撈點錢,就使勁排擠B物業,B物業氣著走了,說你們這小區啊我記一輩子!C物業來了,本城知名物業,費用沒漲,服務卻不如B物業。業主有意見,C物業說“物價漲這麼快,你們不漲價還要求高?”還說:“別懷疑我們品牌,別拿我們服務的其他小區比較,我們在市中心服務的小區是好,物業費用比你們高一倍還多,而且人家住戶素質高。”得,言語裡透漏著,說他們來了都後悔。
馬上到9月份,又有人喊著換掉C,說沒有作為還這麼狂。才來一年的C物業又被很多人詬病。這些年沒有大風大浪,卻也不太平。我家從來都是先交物業費,沒有拖過一年,有個鄰居拉著我的胳膊說:“你傻呀,別人不交,你交,你都是替別人交的,他們服務不值這麼多錢,就是有人不交,所以才這麼貴,誰交誰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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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丹尼美亞
無非是1、貴2、享受的服務和交的物業費不成正比。
享受的服務和繳的費成正比。服務好,貴點也願意交。服務不好,再便宜也不願意交。服務跟得上,繳費率自然會高。說難聽點,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眾口難調,再怎麼好的服務都會有人說不好。一個服務大部分業主都覺得好的物業,繳費率自然會高,除非無賴業主太多。
回覆列表
如何破解物業費收繳低的問題,就要從根源上去看待這個問題,物業要和地產開發剝離關係,奪回物業話語權!
如果社群居民消費意識不強,那就是典型的窮人思維,為服務買單,就得花錢,無論是不是交物業費!
開發商遺留的問題得不到解決
業主把開發商不履行的責任轉嫁到物業企業,並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 主要表現為:
1. 建設中存在的房屋質量、房屋缺陷問題
某小區房屋質量問題,業主在3月份聯名提出的房屋露筋問題、牆壁空鼓問題、牆體是空心磚問題等,都是在入住幾年後發現的,訴諸物業,物業告知開發商。開發商不願再投入,業主訴求無門,最終拒交物業費。
2. 開發商無原則的承諾導致難以收取物業費
某小區有十幾戶是在購買房屋時開發商口頭承諾終生不需繳納物業費的。在開發商負責的前期物業期間,物業所需費用不足部分由開發商墊付而可以維持物業公司正常執行,未顯露出物業問題。一旦營利性物業入主,問題就馬上顯露出來,併產生連鎖效應,導致其他業主跟樣不交物業費用。像這樣的承諾其他小區也或多或少的存在。
3. 由開發商聘請的物業沒有管理意識,沒有向主管部門申報備案,隨意撤走產
開發商為打造小區優美形象,一般在前五年都會聘請物業管理小區,在聘請時沒有叫主管部門參與把關,在前期中,物業執行費用不足部分都是由開發商無償供給,業主不交物業費用與物業執行無太大關聯,一旦小區房屋出售完後,開發商就會減少對物業的投入,物業開始走下坡路,五年期滿後,甚至沒有滿五年,開發商就不再對物業投入資金,物業執行開始困難,有的前期物業在一夜之間就靜悄悄的從小區撤走,留給政府一大堆糾紛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