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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至尊寶是悟空的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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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葉l知秋
戀愛是兩個人自發的你情我願的互生愛意的個人行為,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一般都會有初識、瞭解、動情、親密等過程。而問題中已說了“同居”,兩個人雖無婚約,但已有親密感情,在沒有告訴對方的情況下另找別人雖不違法,但絕不是君子所為。
沒有婚約就可為所欲為?“NO!”兩個人在戀愛中已達到同居的地步,就算應了老話說的“雖無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實”。兩人之間深厚的感情就是對兩人建立的無形契約,此種契約雖無法律之嚴卻行道德之名,由它來約束雙方的行為,保證兩人要忠貞、誠實、互助、互愛等。若有一人不能夠對對方忠貞、誠實就是違背了契約精神,背叛了感情,法律雖無法懲罰,但道德必將譴責。
感情不和不等於背叛俗語說得好“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愛情很美好,但現實很骨感。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戀人之間的感情並非一帆風順,但我們不能夠因為兩人之間存在矛盾無法解決,就去背叛自己的感情,背叛那個和自己有過親密關係的人,這不僅僅是感情不和或者矛盾無法解決的問題,而是道德的問題。有問題說問題,有矛盾解決矛盾,沒法解決講明白,不要在沒有說明白兩人之間問題前就去找第三人,這是對自己、對他人都不負責任的行為。
講明白、說清楚、好聚好散“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世間萬物自有他的姻緣。戀人之間更應懂得好聚好散的道理。兩個人感情或者其他方面若有問題,應及時溝通,充分了解並積極去解決,若是真的無法解決應要相互坦白、說清楚、好聚好散。
如果夠不要臉的話,可以直接找別人。
婚約是法律層面,就是你們兩個是否領著證,是否是合法夫妻的一種證明。如果沒有領證,可以找別人,但是這始亂終棄的做法,的確會讓人背後戳脊梁骨,造人唾罵。腳踏兩隻船的行徑真的是被人所不齒的,至少得等到和前邊的人分手後,再找下一個。不然這種道德上的出軌,自己的良心是很難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