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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幾個小姐妹聚會,說到婚房的事,她們說我不要求房子加名字就是傻。我跟男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在一起一年的時候男朋友拿自己的錢付了首付(沒管家裡要),我一直覺得我沒出錢沒出力,不惦記加名字,這話題沒提過而且以後的房貸我也不準備一起還。後面他媽媽旁敲側擊問過我幾次,意思怕我加名字,這讓我感覺心裡很不痛快,防賊一樣。我家在縣城男朋友家在鄉下,我家在城裡有塊地皮我爸媽要拿給男朋友家建房子(地皮送給他家),後來這塊地皮有糾紛,男朋友爸媽和他家親戚當著我的面叫他不要管我家的事,說我還是個外人(剛在一起幾個月就頻繁催我結婚,當面說叫我生孩子,我家出事了就還不是自己人),當時委屈得提分手,覺得他父母親戚很自私。跟男朋友感情挺好的,對我也不錯,只是發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讓我覺得不喜歡他的父母和部分親戚(這裡字數受限制事情沒法細說)。我不惦記他家房子,不過我那些朋友談物件買房都加了名字,所以她們說我傻,覺得挺不開心的,是我傻還是她們物質呢?沒加名,所以以後我一分錢也不出,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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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11280644

    如果是共同出錢就加,如果女方沒有出錢,而男方不願意加就不加。

    換位思考,女方也不一定願意加男方名字,一樣的。

  • 2 # 小蕊的雨漸

    我覺得不一定需要加女方的名字,如果是兩個人共同出錢買的房子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只是男方出資買的房子不一定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個人來說沒有什麼保障。加上名字只是人們常說的離婚後的一個保障而已,如果他愛你那你們就不需要離婚啊,如果他不愛你那你為什麼還要嫁給他呢。

  • 3 # 劉䒕媛兒

    這個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因為我前不久也是在面臨這個問題,最終分手了。咱們兩個情況不太一樣,我是因為還沒到他父母那兒,男朋友執意說不加我名字。他是二套房,之前買過一套後來賣了,這套房子要付百分之六十的首付,他說因為首付有一部分是他父母出的錢,所以不能加我名字,我問他怎麼才可以加,他說我們家出百分之五十的首付才可以加,其實我覺得按理說合理,但是!傷感情,這種談條件的方式完全就像一場交易讓我很不舒服,男朋友還有點大男子主義,接下來的相處必然也會出現隔閡,所以我提分手了。我很不喜歡現在這個社會,兩個人在一起就像在菜市場買菜一樣討價還價,婚前算得這麼清楚斤斤計較我都能想到婚後我的日子不會好過,所以我選擇及時止損,你的實際情況不知道跟我像不像,但是要對自己的一生負責,婚姻一定要慎重。

  • 4 # 桃米水226

    我也剛好面臨這個問題,和男朋友在一起五年,本來打算今年結婚的,就是因為結婚的各種問題天天吵架,所以特別理解這種感覺,現在我也想通了,房子既然是他家買的,我也不需要寫我的名字,裝修也是他家在專修,我出6萬買傢俱。然後我以後自己攢錢買房子寫自己的名字就行。身邊的朋友都覺得我退讓太多了,沒辦法啊,我們現在在一個單位一個辦公室上班,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分手也難分得開。我家是另外一個城市的,因為受不了異地戀,我為了他我考來他家這邊的事業單位。別人都說我能考來這裡也能考回去,問題是哪有那麼容易啊。不知以後會怎樣,只是希望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 5 # 大廚935

    很無語的一個問題。兩人走到一起是要過一輩子的,房產誰的名字實際上是無所謂,糾結房產證誰的名字無非是為了離婚財產的分割。站在男方的角度,婚房幾乎耗盡父母所有積蓄,更有甚者包括爺爺奶奶姥爺姥姥的棺材本,如果離婚,再無翻身之日,成本太高。站在女方角度,婚房寫上自己名字是對婚姻的一個保障,不至於離婚後居無定所。既然是考慮離婚,那自然應該是誰買的歸誰。女方想有套房,父母出錢即可,不出錢卻想佔有 很無恥,婚不結也罷。男方買房出彩禮是中國的傳統,女孩婚後要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做好家務,不能提出離婚,只有男方休妻。現在哪?只是保留了買房和彩禮的傳統,其他一概廢除,是不是不公平。因此告誡男孩家長,把所有的精力和錢都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上,只要孩子優秀了,媳婦挑著找!普遍現象是優秀的女孩不要彩禮婚房也不要求加名字甚至會幫襯,越差越要,越窮越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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