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和人發生口頭矛盾,被他打了,我透過擒拿、柔術之類的制服了他(沒有傷及他),我算不算和他打架?算他打我還是互毆?我可以避免責任要求他賠償嗎?勒暈他又怎麼算?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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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兩袖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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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宏林
打架判罰法律的標準,我不是法律傳業的我就不回答你的問題了!作為生命程式的感受,一個練武之人,調正了心態,把責任以德性放在第一位,把手掌練到一剎那的無限,在壞的人它都怕死,怕真正有火花之光的溫度,人生修行道跡以瞭然的心質對一切,相信任何迷霧都會很自然的化解,終身歸宿是死亡,做到時間跡象有心質,鬼魔在重在複雜,只要有高超的心質,上天都會為每個哭著來世修身的人開放迎刃而解的心靈質!南無阿彌陀佛!
這個問題你邀請我,算是找對了。人的一生都有年輕氣盛的時候,懞懂無知,一言不和就會有大打出手的可能。但是,打架得分場合,分種類。在法律判罰上得分有傷和無傷。單純的二人在公共場合打架,屬於擾亂治安,沒有至傷至殘,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就要刑拘了。在現代社會,打架就是打錢。打起來手就沒有輕重,至人死亡的,得償命,至人傷害的,首先就得花錢治療,刑事處罰那還是格外的。所以,公眾場合千萬別打架,忍一步海闊天空。退一步前程無限。從題目中知你會擒拿柔術,想你打架中,一般不會被打傷,有這樣身手的人,都不會在公眾場合顯露。人,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注重面子,本來是打不起來仗,也知道打不過人家,但在人多的時候,知道會有人拉架,為了面子,有時候不能打的人比能打的人還囂張。特別本身就沒有理,強詞奪理,胡攪蠻纏。這種情況確實讓人氣忿,但幹萬要忍住。我有這樣的經歷,人多時他太囂張。當沒有人時堵到他,三拳兩腳擺平。但不能至殘至命。法律注重實實,人證物證。沒有任何人在場,打不了官司告不了狀。你應該承擔的是良心的判罰:是該還是不該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