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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鹹魚李一

    言歸正傳,要說這個問題我真的感覺自己特別有發言權,因為我曾經深受這個問題困擾,甚至現在也是。

    我一直內心有一個觀念,那就是我請你無論是吃飯還是玩之類的,只要我“請”,那麼就算花了一千兩千,一萬兩萬,就算我捨不得,但那就是我的錢,和你沒關係;但如果是你借我的,哪怕是幾十塊買包煙,那你就得還我,因為那是你和我借我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是後來我發現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我這人心軟,哪怕只是普通的朋友,只要你作為一個男人在我這裡張口了,那我就一定會幫你的,就算我這個月少花一點呢。但關鍵的問題是有的人就真像那句話說的“借錢時是孫子,還錢的時候就成了大爺”,明明就是為了幫他,到最後還來一句“不就是借你點錢嗎,怎麼了”,最後關係鬧臭了不說還讓感覺我們自己做錯了一樣。

    還有一種人,在我看來更令人難過,那就是在借錢之後就聯絡不到了,他不說還你,也不說不還你,反正就是找不到,你也不可能天天到家裡去找他,我到現在還有這樣一個朋友,有的時候我甚至想你給我回個訊息,說錢不還了,然後再把我拉黑,我也不至於心裡那麼難受。

    說了這麼多,只有一個意思,希望你可以借鑑我的教訓,和朋友之間,有錢的事就算清楚,數額大了寫合同都行,而且最好也不要有金錢上的牽連。你要記住,如果別人和你借錢,你借是義氣,不借是本分,不借錢拒絕他只是鬧一兩天矛盾,而借錢了80%的人鬧到最後連朋友都沒得做,況且一個因為你不借給他錢就和你翻臉的“朋友”,那也不是真正的朋友,這樣的人多一個少一個無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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