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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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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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小小肥肥羊
跟男朋友分手,想要回自己的錢,就開門見山直接找他要唄,不過能不能要回來,就要看他的人品如何了。
所以我一向主張,談戀愛的時候,如果兩個人還不確定是否會有結果,就儘量不要在經濟上有太多往來,不管是送禮物還是借錢給對方,都要深思熟慮,如果是要借大額的金錢給對方,最好寫下借條,或者是留好各種證據,這樣,就算是分手了,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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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心的520
你這也是好女人啊,又貼人又貼錢。
都分手了,直接打電話要錢,或是當面去找他要錢。反正是儘快要。
到最後實在不給你,那也沒辦法,只能是當做經驗教訓,以後找男朋友睜大眼睛,別找那些不靠譜的,別找那些人品差的。
祝你早日找個好男朋友,早就把自己嫁出去。
這個問題社會上經常聽說,無論您是少女,青年,中年,老年!想必是當初的感情付出,化為泡影。最後是人財兩空。要回自己的錢,天經地義無可厚非。
但是,這個錢是贈與?還是借款?必須的分清楚的!
《一》: 如果是贈與的話就只能算了吧。
但是,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有條件的贈與,說明白了就是為了結婚為目的的贈與,能主張權力要回來。
但是《取證》很難!很難!
《二》如果是借的話,你肯定有權力主張要回借款。
一般的情況下,戀愛中的情侶,或者說熱戀中的情侶,都很少打《借條》的!
如果是索要錢款,取證難,難,難!
建議你先保持樂觀心態,積極面對!
必要時申請法律援助!並同時積極索取證據!
一點兒建議!僅供參考!
歐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