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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妤婷的育兒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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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淘淘
1根據勞動法來說孕期,產期,哺乳期。都有想關的法律規定,按法律來說應該就是到期上班。但是有的人比如沒人帶孩子,經濟也不許請保姆,好多自己帶的時間長一點的給領導說說家裡的情況好多領導還是理解的。2就我自己來說一線工人家裡雙方的母年歲大帶不了寶寶,我是一直跟單位請假自己帶到了兩週五個月才回來工作的,真的也特別感謝領導,感謝國家。
首先,從法律層面上講,《勞動法》設立了專門的章節內容和機構來規範用人單位的經管行為,來促進和保證處於“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員工的基本權利。而各個地市的勞動局、人社局根據當地一些實際情況,又設有相異的內容規定。
第二,由於每個孕產婦的身體狀況各異,只要是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孕產婦有相應醫療機構出具的對應狀況的說明,只要合情、合理、合法,與單位溝通協商,是可以視為長期休病假的。
第三,法律除了保證孕產女職工的權利,同時對其行為也做了一些限制,以確保用人單位的權益不受侵犯。其中明確規定了產假的週期就是一個舉措。也就是說,單位保證了你在孕產期間的權益,你也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在產假結束後及時上崗。而且,只要你的社保關係還在,孕檢的相關費用報銷和生育津貼的申領都需要由單位經辦,這也是各方面進行制約的一種途徑。
最重要的是,在長期休假的過程中,你千萬不能只把它當成一次簡單的休假,過於放鬆。相反,這更是一個很好的進修機會。也就是要有身不在崗但是狀態還在的意識和行為,要知道好多寶媽後來逆襲也是得益於這段時間的昇華。我想,只要不是打算做全職媽媽,你終歸是要回到職場中的。有了持續的學習力,最起碼,你不會因為離開幾個月後突然回崗而變得不能適應環境,與實際脫軌,而是依舊自信滿滿的!
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