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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252231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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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馮大風2
物業應該是業主的代言人,維護業主的利益,和業主一道向開發商討說法,比如,
一、物業公司應聯絡規劃局,搞清楚規劃中的一些指標,物業面積多少?社群服務中心、社群醫務中心、社群活動中心、業主委員會,這些面積到哪兒去了?
二、搞清楚規劃圖中的車位數量、搞清楚室外工程的建設標準,然後與開發商交涉。
三、物業公司聯絡建設主管部門,搞清楚是否雨汙分流?汙水處理是否達標。
四、物業公司應聯絡電力公司,搞清楚開發商申報的面積與規劃面積是否相同。電力公司是按開發商所報面積收費的,開發商少報面積就少出錢,結果就是實際負荷大於設計負荷,主電纜變細,造成嚴重的火災隱患。比如一套130平方的住宅,按設計得安裝三相電錶,按12KW計算負荷,開發商可能只報100平方,結果,只裝單相表,按6KW計算負荷。這樣減少負荷後,主電纜就變細了,用電高峰時就會發熱、起火。經常有電井起火就是這樣造成的。
五、物業公司應聯絡設計院,搞清楚備供電源的施工情況,是否是兩條高壓電纜進小區?發電機的功率是否滿足停電時的需要,發電機的操作是否是自動轉換,響應時間是多少,發電機是什麼品牌?
六、物業公司應聯絡設計院,搞清楚消防設計的有關情況,消防報警設施是否完好?消防管道是否持壓?
七、物業公司應聯絡設計院,搞清楚監控方面的設計情況,監控攝像頭佈局是否合理,是否無死角,是否數字化,模擬的太差,是否用的光纖,光纖耐久無干擾。
八、物業公司應聯絡居委會,解決業主入學、參軍、落戶等問題。
以上事項,如開發商沒有按規定和設計標準施工,就應該為業主維權,這樣就能搞好和業主的關係,提升小區品質,業主的房子升值賺錢,物業公司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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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銳眼說小區
物業服務公司對於一個小區的角色,如同一個家庭裡的保姆角色。這一點,我調研過很多物業公司,他們也是認可這一類比的。
那麼,保姆的角色是什麼呢?
那就是跟一個家庭的代表簽了合同後,按合同約定服務。但現實中有些保姆並沒有簽訂合同,這另當別類。
也就是說,簽訂合同的時候,保姆是不可能也不應該跟家庭裡的每個成員籤合同的,包括談判的時候,也只是這個家庭商量後,選出一個代表跟保姆或者家政公司談的。
保姆簽訂合同後,這個家庭按時發工資,保姆按照合同的內容做事。一般是打掃衛生、收拾家務,做飯,洗衣服,帶小孩,或者說照顧老人之類的。也就是說,保姆付出的是勞務,得到的是工資。
但是,這裡要特別注意一下:保姆買菜、代交水電費、帶小孩出去玩耍,主人家是必須要給保姆買菜錢、水電費、帶小孩出去的交通費、小孩玩耍時的費用、門票錢、交通費的,這些費用,如果要讓保姆從其工資支付,相信任何人都會笑掉大牙的。
另外,保姆在這個家庭裡是不出伙食費、水電費的。如果要讓保姆出,則這個家庭則必須另行支付給保姆,保姆再按份交給這個家庭(相當於脫褲子放屁,哈哈!)
同樣的,保姆在家庭中做家務時,家中的電器壞了,門鎖壞了,傢俱壞了,保姆可以聯絡師傅上門來修理,但是,修理的費用是主人出的,或者主人提前拿錢交給保姆,最後才來對賬的。
也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保姆除了拿工資外,這個家庭每個月或者定期拿一筆錢給保姆,用於上述支付。在這樣的情況下,這個家庭就可以要求而且是必須讓保姆按期公示工資以外的賬目的。但是,要特別注意:其他家庭成員可以提出,但是隻能在這個家庭的代表,就是籤合同的時候的簽字人在場並且也提出要求的情況下對賬,多退少補。也就是說,對保姆安排工作,不應該也不可能每個家庭成員都對保姆指手劃腳下命令的,那就會讓保姆無所適從,保姆也是幹不下去的。
物業公司的角色,在小區裡就是這樣的。
同樣的,如果不滿意保姆要辭退她,也只能由這個家庭的代表正式告知,之後結賬走人,不可能是哪個家庭成員不滿意保姆了,就會人家走人的,只能跟家庭代表提出後,最後由家庭代表表態。
但是,很多小區的很多居民認識不到位,走向了兩個極端。
一個極端是想讓物業公司承擔著無限的責任,以為交了物業費,物業公司什麼都要承擔。就如同要保姆出菜錢、米錢、家電修理費一樣的。
另外一個極端就是以為物業公司能解決小區裡的一切事務,這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在這樣的極端思想下,業主群體(如果成立了業委會,則是業委委)不作為,懶作為,不制定出小區的各種規矩,而讓物業公司變成了主角。這就如同家庭裡的保姆,為這個家庭訂立家規,是會讓人笑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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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脊釣煙緣
個體業主選拔代表組成業委會,業委會聘請物業,一旦聘請就要嚴格遵守物業的管理,當然是有任期的。如果業主不爽不應該直接針對物業,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去解聘。業主的權力只能選舉業主代表,沒有權力去和物業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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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飯店吃過飯嗎?一樣的,菜譜上有品種,價格,接受你吃完付款,不接受再換個飯店。不是你想吃啥做啥,口味不好你下次可以不去,但不能不付款。吃了壞肚子可以舉報。說到底,按合同執行,按市場規律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