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法律對公民保密有哪些規定?
1. 中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規定;
2. 《保密法》第三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3. 《保密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國家秘密。攜帶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違反保密規定。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4. 《保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有線無線通訊中傳遞國家秘密的必須採取保密措施。不準使用明碼或者未經中央有關機關審查批准的密碼傳遞國家秘密。不準透過普通郵政傳遞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
二、保密法規定的12種嚴重違規行為是什麼?
保密法列舉了12種最常見、最典型的嚴重違規行為,這些違規行為導致保密措施失效,國家秘密失控,保密技術防護體系受到破壞,嚴重威脅國家秘密安全。
1. 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儲存裝置接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的;
2. 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資訊系統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之間進行資訊交換的;
3. 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儲存裝置儲存、處理國家秘密資訊的;
4. 非法複製、記錄、儲存國家秘密的;
5. 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訊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6. 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 擅自解除安裝、修改涉密資訊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式、管理程式的;
8. 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儲存裝置贈送、出售、丟棄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
9. 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10. 透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11. 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燬國家秘密載體的;
12. 郵寄、託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保密法規定,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上述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
一、國家法律對公民保密有哪些規定?
1. 中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規定;
2. 《保密法》第三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3. 《保密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國家秘密。攜帶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違反保密規定。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4. 《保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有線無線通訊中傳遞國家秘密的必須採取保密措施。不準使用明碼或者未經中央有關機關審查批准的密碼傳遞國家秘密。不準透過普通郵政傳遞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
二、保密法規定的12種嚴重違規行為是什麼?
保密法列舉了12種最常見、最典型的嚴重違規行為,這些違規行為導致保密措施失效,國家秘密失控,保密技術防護體系受到破壞,嚴重威脅國家秘密安全。
1. 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儲存裝置接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的;
2. 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資訊系統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之間進行資訊交換的;
3. 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儲存裝置儲存、處理國家秘密資訊的;
4. 非法複製、記錄、儲存國家秘密的;
5. 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訊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6. 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 擅自解除安裝、修改涉密資訊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式、管理程式的;
8. 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儲存裝置贈送、出售、丟棄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
9. 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10. 透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11. 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燬國家秘密載體的;
12. 郵寄、託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保密法規定,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上述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