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女士騎車去上班,路上突遇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安女士不承擔事故責任。人保局認為安女士受到的事故傷害屬於工傷認定範圍,併為其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公司方申請行政複議,複議維持工傷決定。順慶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及行政複議決定。一審法院駁回了其訴請,順慶公司上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法院會如何判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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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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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州王律師88
不出意外的話,法院會繼續駁回的!有明確規定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屬於工傷,這個案子沒有太大疑問!
公司這種做是拖延時間吧,估計是公司沒給員工交工傷保險,沒交的出現工傷的話,本該由社保賠的工傷保險,得有公司全部承擔的……
所以各位公司上班的筒子們注意自己有沒有社保,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這就是所謂的社保五金了
還有一點很重要,按照規定應該按員工本人工資標準繳納社保,但是很多公司只會按當地平均工資交,也就是給你交少了,相應的享有的社保待遇就低了,但是,本人交的社保部分也少了,例如,一個人工資10000,規定是按10000交社保,但是公司一般會按當地平均工資假如4000交!
還有一點好多小工廠不給員工交社保,和員工簽了免交社保協議,這種協議一般無效,免除不了公司的責任,因為交社保是法律強制規定的……
公司不承認工傷認定結果,因為公司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職工工傷待遇應由企業承擔。根據題中所描述情形,職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非本人主要責任,依據工傷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應當認定為工傷。
公司訴訟請求不會得到法院支援,他們心裡也明白法院不會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行政訴訟案件,企業僅繳納50元訴訟費卻可以透過訴訟程式拖延支付工傷賠償。法律應當限制企業濫用訴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