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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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叄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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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暖花開851120
聽過這樣一個比喻:一個人,新買件衣服,喜歡的不得了。不慎丟了一個釦子,他她很是懊惱,失望,鬱鬱寡歡……
過了好久,無意間找到了那個釦子,可是,那件衣服早已過時,丟棄了!
人的感情也是一樣,既然他她走了,而且,走的頭也不回,幹嘛還要去挽回?
曾經擁有過就足以,何必糾結去與留。當一段感情結束了,無論什麼原因?結束就是結束,低眉下目去祈求那點卑微的愛,有失了自己曾經在他她心中的形象與尊嚴。
一個人,再好,再優秀,從他她決定離開你的同時,也同時帶走了他她的光芒。不要去追敢不屬於你的光,那樣會灼傷你的身軀,刺痛你的神經。讓你傷的無藥可治,慢慢的頹廢和抑鬱。
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的一個精彩影片。短短几分鐘,讓你看到了,所有描寫美好的詞彙——開心,驚喜,幸福……人的一生,有過這樣的人,給過你精彩,給過你值得追憶的過去,就足以……沒有痛,不知道自己真心的愛過;沒有傷,不知道自己對這份感情的執著!
懂點事吧!別去討擾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忘不掉就把他她壓在心底,時不時的翻騰出來曬曬,重溫一下,也比你現在去做無意義的挽回好的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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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塊錢的元
作走了一份愛
何必再去作回來
不是勸你們分開
而是要懂得 破鏡真的無法重圓
其實沾好了
也有裂痕
大斌並不看好複合的愛
複合的愛更多的是感動 懷念
卻沒有更多的感情在裡面
好的、贊同的老鐵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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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奇小女俠啊
如果還愛,留有 遺憾,那就去勇敢的再去追求一次吧,當初因為不成熟“作”走的感情,現在後悔了就再追回來,無論結果如何,不會留遺憾
難
作走的人正常來說
已經產生了本能的討厭
我覺得如果真的要挽回
首先真的不能作
而且服軟
儘量的不讓對方二次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