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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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靠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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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肥樂媽
謝謝邀請,首先肯定是人文素質問題,說了n年事情,人人都知道,沒人改,那這個知道作用又在哪裡?劣根問題,為了一塊錢,哎請問這位做錯事的女性,你真的窮的一塊也沒有?窮的要為了一塊而失去人格人品的事?還加犯法?哎呦!恕,鄙人不敢苟同,這種事情現實不少見,所謂就叫常見,很多人也習以為常,不覺得可以,最多罵罵這位犯錯的人,解恨,一件事情的起因,並不是解恨那麼簡單,而是告訴大家,這種奇葩事件,莫要發生,社會,還有很多部門都要合作起來才好,責任是大家不是一個人的事,社會也是所有人,不是個人的。還有十個月又放出來了,這個犯事人會知錯能改不再犯了嘛?如果十個月可以真的讓他認清自己,好事一樁,但是出來還是這樣德行,呵呵,估計也是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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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男孩兒
這是好了傷疤忘記了痛???重慶萬州公交車,,,你不要命,別人還要,對於這種人應該嚴懲不貸,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第一拉入徵信系統
第二相關部門出臺有關的法律,
第三,設立駕駛員格擋
第四培訓駕駛員,出現類似問題如何安全合理解決問題
第五,每一輛配一個警員(或者每一條線)根據客運情況來
最近這樣的行為被“嚴辦”的案例增加了,實在是大快人心。
公交車上乘客與司機爭執,甚至毆打司機的事件屢見不鮮。即使司機有過錯,也不應該在其駕車過程中發生衝突,因為這樣的後果很“嚴重”,我們是有過前車之鑑的。
所以無故挑釁司機,辱罵,搶奪方向盤甚至毆打司機,都是嚴重威脅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的“危險行為”,理應受到嚴厲打擊,做到以儆效尤。
因此,無論是對於乘客還是公車司機,遇事都不能夠因“一時衝動”而忘乎所以。要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不要成為情緒的“奴隸”,以免因衝動鑄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