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析斷定產生矛盾結果的原因,是在於開始所作的假定 不正確,於是原結論 B 成立,這就間接的證明了原命題。一般在證題中,要注意推理的嚴密性,必須步步有據,並且一定要真正理解矛盾在哪裡。例如: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已知:a、b 為相交的兩條直線。求證:a、b 只有一個交點。證明:例: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已知:a、b 為相交的兩條直線。求證:a、b 只有一個交點。證明:假定直線 a 與 b 不只有一個交點,則至少交於兩點設這兩個交點為E 與 F那麼,直線 a 透過 E,F 兩點,直線 b 也透過 E、F 兩點也就是說,過 E與 F 兩點,可以作兩條直線 a 與 b這和公理“經過兩點可以作一條直線,而且只可以作一條直線”相矛盾所以假定不成立則原題“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成立。擴充套件資料1、反證法適用場合:在證題過程中對於某些命題,直接從原題入手求證較為困難,有的在特定場合甚至找不到證明的依據,從已知條件直接進行推理很難得出結論時就可以考慮採用反證法了。2、運用反證法推理過程中推出矛盾的主要型別(1)推出結果與已知公理矛盾;(2)推出結果與已知定理矛盾;(3)推出結果與所作假定矛盾;(4)推出結果與已知定義矛盾;(5)推出兩個相互矛盾的結果;(6)推出結果與已知條件矛盾;3、應用反證法證題時應該注意的問題(1)、由於要假設待證命題的結論不成立,必須考慮結論反面的所有可能情況,如果只有一種,那麼否定這一種就可以了;若與原命題相矛盾的方面有多種情況,必須一一予以否定,切記不能有所遺漏,否則,原題仍難以得證。(2)、推理過程必須完全正確,否則,即使推出矛盾結果,也不足以證明所作假定“ ”是錯誤的。(3)、在推理過程中,一定要使用已知條件,否則要麼推不出矛盾結果,要麼不能斷定所推出的結果是錯誤的。
應用反證法證明數學命題時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分清命題“若 A 則 B”的題設與結論;
2、作出與命題結論 B 相矛盾的假定 ;
3、由 A 與 出發,應用正確的推理論證方法,得出矛盾結果;
4、分析斷定產生矛盾結果的原因,是在於開始所作的假定 不正確,於是原結論 B 成立,這就間接的證明了原命題。一般在證題中,要注意推理的嚴密性,必須步步有據,並且一定要真正理解矛盾在哪裡。例如: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已知:a、b 為相交的兩條直線。求證:a、b 只有一個交點。證明:例: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已知:a、b 為相交的兩條直線。求證:a、b 只有一個交點。證明:假定直線 a 與 b 不只有一個交點,則至少交於兩點設這兩個交點為E 與 F那麼,直線 a 透過 E,F 兩點,直線 b 也透過 E、F 兩點也就是說,過 E與 F 兩點,可以作兩條直線 a 與 b這和公理“經過兩點可以作一條直線,而且只可以作一條直線”相矛盾所以假定不成立則原題“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成立。擴充套件資料1、反證法適用場合:在證題過程中對於某些命題,直接從原題入手求證較為困難,有的在特定場合甚至找不到證明的依據,從已知條件直接進行推理很難得出結論時就可以考慮採用反證法了。2、運用反證法推理過程中推出矛盾的主要型別(1)推出結果與已知公理矛盾;(2)推出結果與已知定理矛盾;(3)推出結果與所作假定矛盾;(4)推出結果與已知定義矛盾;(5)推出兩個相互矛盾的結果;(6)推出結果與已知條件矛盾;3、應用反證法證題時應該注意的問題(1)、由於要假設待證命題的結論不成立,必須考慮結論反面的所有可能情況,如果只有一種,那麼否定這一種就可以了;若與原命題相矛盾的方面有多種情況,必須一一予以否定,切記不能有所遺漏,否則,原題仍難以得證。(2)、推理過程必須完全正確,否則,即使推出矛盾結果,也不足以證明所作假定“ ”是錯誤的。(3)、在推理過程中,一定要使用已知條件,否則要麼推不出矛盾結果,要麼不能斷定所推出的結果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