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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隻涼音呀

    後來我意識到,你只是想找一個有錢的女孩。對不起,你找錯了人,這輩子我希望咱們能夠老死不相往來。

    有的人喜歡計較一切,就連分手也要列出長長的清單。這才是真正的撕破臉,他們忘記了當初是如何相愛。要知道在對方身上付出的,可是心甘情願的啊。

    愛情裡本來就無法計算誰付出的多、誰付出的少,你要記住的是,當初是自願給的。倘若錢的數目有點龐大,大概會有一種被騙的感覺吧。我之前碰到一個人也是這樣子,仗著別人的喜歡,就任性地向你索取很多東西。要知道我可是女生啊,你一個大男人厚著臉皮向我要錢,難道不應該換做你來寵我嗎?

    不過算了,當初給錢的瞬間雖然想過“下次絕不這樣了”,但是每次給完都在心裡原諒了。分手後不還錢?對方寫借條了嗎?對方因為什麼事情向你借的?還的機率不大,只能說自認倒黴,遇到了渣男或渣女。

    數目不龐大的話就算了吧,因為你要知道,談錢是真的傷感情。一旦提到錢,任何人都會變成狠人。想讓他還?他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吧。以前長輩總是告訴我,千萬不要和一個人產生過多的金錢往來,糾纏得越多,到最後越是弄不清楚。

    身邊有的女性朋友就比較理智,她們交往的時候儘量AA,不想和對方有太多的金錢糾葛。萬一分手後,對方列個清單,又有一堆事情要解決。你們可以開玩笑,但是在金錢上不要過多地依賴對方。每個人都是這麼想的,我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憑什麼全部用在你那些無理取鬧的要求上。

    年輕人,都獨立點。千萬別讓感情裹上金錢的蜜,我用自己的錢才能心安理得,你說是不是?

  • 2 # 白小白情感

    先說一點,不管道理怎麼樣,這個錢不好要回來。

    分手後對方不還錢,這個錢屬於哪種性質?也要去區分對待:

    如果是兩個人在戀愛期間對方向你借的錢,那麼就要找到轉賬記錄憑證,要求對方歸還,實在不行就可以走法律途徑,但是如果金額比較少,就不值得。

    如果是戀愛期間為對方買貴重物品花的錢,那就屬於贈與,不好計算和要回。

    分手以後因走法律途徑,總是讓人擔心,私下溝通解決,確實沒講太多道理,因為對方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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