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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鄧久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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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馬大鬍子
員工想要加薪,是員工的想法,老闆給不給加薪,是老闆的決定。如果你想得到更多的薪資,必須證明自己的價值。
跳槽和玩命幹,只是兩種手段。能不能加薪,除了你自己擁有的能量,使你產生的價值以外,還要看老闆的心情。
拼命幹只是一種工作態度,為了證明你自己價值的途徑,我認為這是一種必備的素質,而不是為了加薪才去做的,所以拼命幹是一種下限。如果你沒有拼命乾的基本素質,我為什麼要給你加薪?
為什麼有的人升職加薪,有的人終日碌碌無為?下限決定員工的命運。
一個高中生就能完成的工作,我何必花很多錢去僱傭一個博士後?跳槽只是你達到上限以後的一種做法。當你的能力和價值超越了現有的價值,而入不敷出,可以先提出加薪,如果不能滿足,你可以考慮到跳槽。
我可以三個月當上主管,五個月去做經理,薪資自然不用多說,但是我選擇了自主創業。你的抱負決定你的下限,你的能量決定你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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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姐說職場
不一定,老闆更可能給這兩類人加薪。
第一類:用結果說話的人
簡單來講就是,別人的工作是有成效的。是幫老闆賺到錢了的,老闆對這種人會十分青睞,漲工資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們。
第二類:主動工作的人
什麼是主動工作呢?就是你主動思考下一步要做什麼,而不是被動等待任務,主動去跟老闆聊下一步的方向和策略。
掌握了工作主動權的人,不用等領導加薪,獎金自然會主動來找你。
這兩種說法都有點極端,我認為這隻能是一種手段。還得從自身素質做起,提高自身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私企,你只有為老闆創造出重要的價值,老闆才會給你升職加薪,在有發展潛力的公司能力尤為重要。動不動就跳槽,對自己長遠發展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