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人資老胡
-
2 # 企業融資實務
離職一定要走正常程式,不能任性的曠工,或者直接走人。
首先,對於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關係,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其次,做好離職交接是工作負責的表現,同時也是一個員工應該具備的職業素養。離職需要一定時間做工作交接,甚至原單位需要招聘新人來頂替你的崗位,如果匆忙離職,公司工作無人接管,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業務開展,甚至造成損失。並且,曠工的話公司完全有理由扣發你的工資。
最後,採取直接曠工離職這種不理性的方式,不僅會給原單位造成很多不便和不利影響,給原單位留下較差的印象,而且直接影響到你以後入職新工作單位,新單位一般都會對員工過往職業經歷進行調查,如果到你的上家公司進行電話背調,有可能會了解到一些不好的評價,對你極其不利。
-
3 # 旅行電商人
如果你以曠工的形式離職,你會面臨的後果有:
第一:沒有經過正常的離職流程,就是你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有權追討。
第二:曠工意味著你的工作沒做好交接,給原單位留下了麻煩,公司對你的印象肯定不好。
第三:新公司入職,一般都會電話到原單位做背景調查,原單位對你印象不好,調查的結果也好不到哪裡去
所以,還是提前30天提交辭職信,正常的走離職流程吧!
離職的方式有很多種,各個公司都有各個公司自己的規章制度,按公司的規章制度一半都可以順利離職。
但是現實總是喜歡和我們作對,很多情況下,離職都不允許我們按制度流程走,那怎麼辦呢?
最穩妥的方法就是,提交離職報告並留底,30天內交接好工作,並將交接表留底,按時打卡,這樣30天后離職可確保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