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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久伴成癮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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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酈吧啦
怎麼說,在交往三四個月的時候,我提出了分手,他不願意,後經過多次溝通和好了。又過了幾個月,我提出了分手,他不願意,後經過多次溝通和好了。又過了一段時間,我覺得不合適,他不願意,後經過溝通和好了。
歷時一年半,因為我們是奔著結婚去的。結婚首先得有個房子,接著是賺錢的能力要養家。他媽媽年紀大,孩子帶不了;我媽媽殘疾人、爸爸上班,雙方都帶不了。如果我來帶,辭職2K多工作,肉小也能吃。
最為關鍵的是,他總是想先結婚後買房,辦婚禮(收份子錢),生孩子養孩子,五年內能付首付,我就覺得是奇蹟。時不時的嘲諷我,2K多的工資還有人幹,他們公司是個人就給4K;總說你怎麼那麼不上進,以後你會被社會淘汰,只能幹保潔、打掃衛生。
和他談戀愛唯一的好處,我沒有以前那麼頹廢,在努力幹活、學習。有時候在想我要和他一起,他會嘲諷、挖苦我一輩子,以此滿足他的優越感;和他結婚我心中也沒有底氣。
和平分手,果斷點,託下去沒意義還浪費時間。我猜測你當初跟你那男朋友談戀愛的時候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喜歡他,可能他死追你或者做了一些讓你感動的事,讓你誤以為喜歡他,或者是開始感覺是喜歡,慢慢接觸久了,發現不喜歡了。總之就是現在不喜歡了,以後在喜歡的可能性不高。自己其實早想分手了,只是怕男的傷心不忍心而已。其實最終結果估計你自己也清楚,只是在找個契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