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日因醉酒駕駛被交警大隊查住,當時也沒有說怎麼處理,血液檢驗報告也簽字了,這都過去10多天了,也不通知我去處理,車還在交警大隊扣留,都10多天過去了,還會不會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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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稜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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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榨汁小二郎侃法
醉酒駕駛都過去十多天了,為什麼還不處理?根據實踐經驗,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可能是血液的檢測結果還沒有回來,其次可能是因為警察比較忙,暫時沒時間處理你這種小案子。
首先來說一下,酒駕和拘留的關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第一次酒後(未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駕車那麼不會被行政拘留,但如果是第二次被查獲,會被處以十日以下拘留。這裡的拘留是指的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但如果你酒後駕駛,經檢測每一百毫升血液裡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那麼就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拘留屬於刑事拘留。但是實踐中,由於這種犯罪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因此實踐中大多數不會實際拘留而是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情況很可能是因為血液檢測結果還沒有回來,所以警察還沒有找你,因為後續的處理必須以檢測結果為依據。現實中,縣一級的血液檢測,一般抽血後都會統一送到地級市的固定醫院進行檢測,以保證血液的檢測結果不受外界因素的影響。所以啊,你就耐心等待吧,警察該找你的時候會找你的。
你好,醉酒駕駛不是一定要拘留的,當然也有很多地方會先把人放回去,等到血液檢驗報告出來,交警忙得過來的時候再通知過來拘留。
按照你說的情況,我傾向於認為交警暫時忙不過來處理你的事,理論上說,醉酒駕駛的案件是比較簡單的,如果沒有其他事情干擾的話,很快就能處理完畢,進入下一步的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程式,但是現實當中,很多醉酒駕駛案件可能會在一年以後才進入下一個程式,主要原因就是交警人力不足,弄不過來。不過一般來講,如果過了幾十天還不拘留,十有八九就不會再拘留了,一般都會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然後直接移送審查起訴,所以你就安心等通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