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等國家專門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至法院依法審判,檢察院為此職能履行專設公訴部門。刑事自訴案件,顧名思義,與上述刑事公訴案件對應,由被害人直接起訴至法院。
哪些案件可以由受到不法侵害的公民,也就是刑事法律意義上的被害人自訴呢?法治國家,依法辦事!專門規定打刑事官司的刑事訴訟法已作明確規定。法定自訴案件具體有三:
一、絕對的自訴案件,又稱告訴才處理案件。依法必須由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告訴才處理。
絕對的自訴案件包括: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佔罪。當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案、誹謗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虐待案還是公訴案件。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侵佔案屬於真正法律意義上的自訴案件,任何時候,任何狀況。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個輕微刑事案件也有明確標準,國家規定:檢察院沒有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是指:
1、故意傷害案(輕傷);2、重婚案;3、遺棄案;4、妨害通訊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規定的,對被告人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他輕微刑事案件。
三、原本是公訴案件,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案件,就是公安不管、檢察院不理,但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此類案件,就“化公為私”,公訴案件變自訴案件,公民個人也就是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訴至法院,要求將“壞人”繩之以法”!
公訴自訴,刑事訴訟,公訴為主,自訴為輔,公訴不公,自訴救濟,程序正義,內容公正!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等國家專門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至法院依法審判,檢察院為此職能履行專設公訴部門。刑事自訴案件,顧名思義,與上述刑事公訴案件對應,由被害人直接起訴至法院。
哪些案件可以由受到不法侵害的公民,也就是刑事法律意義上的被害人自訴呢?法治國家,依法辦事!專門規定打刑事官司的刑事訴訟法已作明確規定。法定自訴案件具體有三:
一、絕對的自訴案件,又稱告訴才處理案件。依法必須由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告訴才處理。
絕對的自訴案件包括: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佔罪。當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案、誹謗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虐待案還是公訴案件。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侵佔案屬於真正法律意義上的自訴案件,任何時候,任何狀況。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個輕微刑事案件也有明確標準,國家規定:檢察院沒有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是指:
1、故意傷害案(輕傷);2、重婚案;3、遺棄案;4、妨害通訊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規定的,對被告人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他輕微刑事案件。
三、原本是公訴案件,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案件,就是公安不管、檢察院不理,但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此類案件,就“化公為私”,公訴案件變自訴案件,公民個人也就是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訴至法院,要求將“壞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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