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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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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抽時間來看看
男方婚前委託女方買房,錢款是怎麼給的沒有說清楚,銀行轉賬?現金?還是微信支付?有沒有收條收據或者委託書?其次,給的房款是全款、部分還是兩人共同出資?再者,女方寫在自己名下,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後?不同的情況會出現不同的結果。
1、如何證明買房的錢是你出的,書面材料很重要。如果是全款買房,需要留存轉賬記錄。比如提供銀行流水,能證明錢是從你的賬戶轉入售樓部賬戶的;或者你向女朋友的賬戶轉款了,並且有書面或語音等意思表達,明確這筆錢是委託女方用來買房的,而不是用於其他,比如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書面委託書等。
2、婚前寫名還是婚後寫名,離婚時的不同處理結果。根據中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前一方全款買房,房子產權屬於購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後買房無論是寫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如果你無法提供房款是由你在婚前出的,而且女方是在婚前以個人的名義購買、登記、寫名,那這套房子就變成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你無權要求分割;如果能提供證明證實買房的錢是由你出的,則女方無權提出分割,房子本金及增值部分的收益都歸你。如果房子是婚後登記、辦理房產證、寫女方名字,則房子的本金以及房產的增值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沒有其他書面約定產權佔比的情況下,房子產權一人一半,離婚後房子歸登記方女方所有,女方給你相應的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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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曉天律師
看證據吧。
委託女方購房,有沒有證據材料來證明這件事,比如出資記錄,委託記錄等。
都沒有,基本視為女方的個人財產。
有出資記錄,沒有委託買房的證據,則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
另外,買了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婚內從沒要求過加名字,等離婚了再主張權利?一般會被法院認為有違常理。不符合借名買房的規律。
簡單來說,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爭取爭取,沒證據,基本沒戲。
我是曉天,關注於提供上海地區的家事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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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了
談我談這個問題。談二條看法。
首先談談相關法律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動產所有權的相關規定。結婚過八年的,不動產歸夫妻共有。寫誰的名,無關重要。寫男人名,男人婚前財產,結婚八年後,此房產法律規定為夫妻共有財產,女方享有二分之一產權。
其次,談談題主提出男方委託女方購買樓,而女方在房屋產權證照上寫女人名字,現在離婚怎麼辦?
第一,需要描述清,結婚幾年了,題主沒有說清楚。
第二,男方結婚時,己知道此房照名字是女方的,表明男方同意,認可了。
第三,男方委託女方用現金買房,並沒有說明誰的現金,是共有企業現金,還是男方婚前現金,還是女方現金?應該說清楚。不論錢是誰的,婚姻關係存續多少年是分割房子的關鍵。
第四,如果結婚時間沒越過八年,起訴到法院。房子也不會全歸女方。法庭上,須要舉證的,錢是誰的,買房時,男方為何同意寫女方名,還有女方私下寫個人名何目的,男方是不是提出意見了。這些問題,法庭是要查清的。
總之,房子不會因為寫女人名字,房權就歸女方。法院會以事實和法律相關規定,作出公正判決的。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