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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上9點37分,當時一輛正常行駛的電瓶車,在快要接近路口的時候,遭遇一輛寶馬車想要強佔非機動車道,並壓白線逼停電瓶車。 寶馬男強佔非機動車道,把電瓶車車主毆打一頓之後還不解氣,回到車裡拿刀出來砍人,刀掉在地上被電瓶車車主搶到,寶馬男遂遭到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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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村姑說村事

    空山寶馬紋身男動刀反被砍,社會上上有些人支援電瓶車男,你怎麼看?

    江蘇崑山事件,其刷屏的程度可稱得上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不少人說電瓶車男是正當防衛,不需要承當法律責任!

    現在,不只是社會上有些人支援電瓶車男,有北京檢察官也發話了!

    劉志宇檢察官回答要點如下。

    第一,電動車主的行為具備成立正當防衛的條件,尤其是緊迫性和必要性條件,宜認定為正當防衛。第二,電動車主的行為不但屬於正當防衛,而且可能構成特殊正當防衛。根據1997年刑法修訂內容,結合本案,寶馬車主因行車問題持刀追砍他人,可以認定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兇行為,具備特殊正當防衛的條件。第三,人非聖人,法律不強人所難。電動車車主面對素不相識的寶馬男突如其來的持刀揮砍,其恐懼之心可想而知。人非聖人,法律不能強人所難,所以基於此時此境,電動車主的行為仍在一般人的反應之中。

    劉志宇檢查官還談了幾點自己的啟發思考。

    提醒大家注重對程序正義的尊重,本案仍屬於偵查階段,對於我們看到和聽到的是否是全貌的事實仍屬待定,具體案件仍需結合當事人的主觀目的等證據綜合分析判斷,不能以知情者自居,先入為主,主動代言,還需尊重有權機關的依法全面調查取證工作。

    網友們靜待佳音吧。

  • 2 # 阿爾法貝塔啊

    個人看問題角度不同 沒有對錯 不要糾結花臂男過去如何 就現在而言 私藏管制刀具 專橫跋扈凶神惡煞 話不投機拿刀就砍 典型的黑惡勢力 白衣男臨危不懼也非等閒之輩 如果換做一般人早就逃跑報警了 我們只有靜觀警察的最後認定 法律是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也希望大家理性思考去看待問題

    輿論不應該干預司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小孩兩歲多,我們大人在家說話都不是普通話,和小孩說話都是普通話,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