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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文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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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鹿鳴九天
這件事情上了新聞,是因為涉及到文物,而且是龍袍,九五之尊的皇帝的衣服,所以大家比較好奇,都來關注。
還好,龍袍和佛像是從國外往國內郵寄,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國家鼓勵文物迴流,所以國家在處理這個案件時處罰應該不會太重。
龍袍(價值15萬元)被申報為普通女裝,明代佛像(價值2萬元)申報為銅擺件,而且申報價值遠遠低於文物實際的價值,屬於偽報,根據法律規定,應該補繳稅款。如果迴流的文物是用作公益或科研,申報後還可以向海關申請免稅。
當然,還得看文物持有人的實際情況,因文物價值較大,他又是想逃稅,雖然申報了但價值不符,按法律規定,可以定為走私,需要補繳稅款和罰金,屢犯(一年內第二次走私)就得判刑(三年以下)或拘役。
當事人具體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還得綜合各種因素,筆者認為,文物迴流,既然把寶貝帶回國來了,值得肯定,逃稅了補繳既可,或者再罰點款,處罰不會太重。國家肯定會考慮各種情況和影響,作出公正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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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泳希媽媽
申報者將文物物品描述為一物品申報,這本身就有虛假申報嫌疑。並且申報者是有意隱瞞事實。一般物品和文物價值不一樣,計稅基礎更是有天壤之別,申報者可能面臨逃避繳納稅款的指控。
文物回國應該開綠燈,文物出國是犯罪,把國外的文物買回來,也算是一種迴歸!如果不繳費,就不準進關,這是不是想把文物往外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