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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買櫝還珠

    不論你是男方,還是女方。正確的答案是

    有!

    各地不同!

    但小可不建議按法律標準走。我所在的城市十年前的一場離婚官司,法院判定的撫養費是500元每月,可是現在500元連零食費用都不夠。解決辦法有兩個,一是和前妻(夫)協商,二是提起訴訟追加。

    協商,最壞的結果是,可能協商不成。因為對方離婚之後,又娶了一個,又生了一個。顯然,寧可得罪前妻,也不能得罪現任妻子。這還是前夫品德不錯的情況下,若是無德之人,若是經濟不好,簡直是災難。

    因為沒有錢,所以十年前離婚的主角之一,生活極為困難。而更可悲的是,那個孩子也學壞了。學會兒偷東西。而偷東西的原因不是因為貪慾,而是因為

    沒錢!

    起訴,也不見得多麼容易。最壞的結果是,立案算一個月,一審簡易三個月,上訴一個月,二審六個月,執行六個月,異議或複議再折騰六個月。只為了多要500元,最壞的結果是一個官司打兩年。

    所以,如果你想離婚,不論你是男方,還是女方,這都是您的權利,但不論如何,哪怕一方萬惡不赦,但孩子是無辜的。

    已經給孩子造成了精神上的傷痛,如果再給他以物質上的,那麼顯然這將永遠是一個遺憾。(我真的永遠也忘不了,那個父親聽說自己孩子因為沒錢而偷東西被抓住之後痛心模樣)

    當時或許不在意,法時或許有更重要的事情,當時或許正在氣頭上,當時或許只是一猶豫,所有的不作為都有可以給自己造成一生的悔恨。

    所以,在撫養費一事上,儘量協商!儘量要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比如金錢,比如將房子寫成孩子的名字,比如為孩子設立專款帳戶等等),

    而且協商一定要帶有百分比增幅,不能這十多年都是每月500塊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曾經的愛人,分手後還彼此相愛,受制於現實,最後的結局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