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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匹夫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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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亦是少年
永遠不要考驗人性……其實想法極端現實一點確實是需要有人犧牲才能得救,但是你無權決定別人的生死命運,就像之前常遇到的 【火車選擇不同軌道軋死不同數量的人一樣的那個問題】,憑什麼眾人的錯要一個人來承受,這個世界總有那麼一部分 惡 被 虛偽的外表所遮蔽,之所以只不過是時候不對,本性沒有暴露出來而已,當然他們最後有人由於良心譴責做了證人,也都收到了懲罰。所以啊,保持善良但是永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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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懸疑錄
我認為,這就是物競天擇。人雖然是高階動物,有思想有法律有我們所謂的人性,但是歸結到底還是動物。凡是生命就要遵循自然法則,強的吃弱的,大的吃小的,食物鏈也是這麼形成的。生物就是為了活著而活著,為了生存下去而不擇手段,太正常了不是麼?在極端情況下,這種行為完完全全可以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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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風經典
不要說什麼紳士,不要誇什麼道德,真正的人性只有生死存亡,那一刻,才能體現出來!所以狐朋狗友也好,酒肉朋友也好,要關鍵那一刻,伸手了!就是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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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守盲
這是情感和人性的較量。
男僕的結局是一早就已經確定了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除了生存,別無選擇。
第一,活著才有希望,亡者不配擁有希望。
毫無疑問,“希望”從來沒有直接關聯亡者。也就是說,死亡的人是與“希望”無關的!
舉一個生和死的例子。
這句話是這樣的:
他的死亡影響了千萬知識分子,點燃了戰爭勝利的希望之火。
注意,並非這個亡者自身擁有“希望”,而是他死亡這件事,帶給別人希望。
那麼,得到“希望”的是誰?答案:還是活著的人!
所以,人活著,才能追求“希望”,得到“希望”。逝者逝去,意識歸為虛無,何談“希望”。
第二,生存或死亡,這個選擇題並非難題。
生物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求生的本能,這是刻畫在基因裡的強大遺傳表現。
生還是死,讓任何一個人第一反應選擇,他都會指向生存,這就是求生慾望。
越是身處絕境,越期盼活下去,強烈的求生欲,會扎破道德的牢籠,丟掉底線,趨向野獸規則。
況且,在大海之中,沒有任何食物,每個人飢腸轆轆,瀕臨餓死的絕境。
我沒有餓過。
因為,和平時期感受到的飢餓與真正瀕死的飢餓,是完完全全不一樣的!
小時候,在與奶奶聊天的時候提及飢餓,她說了一句話印象深刻:為了吃飽飯,他們連命都不要了!
再後來,檢視歷史饑荒時期的相關記錄——人性的惡,在飢餓面前,表現得如此凶殘。
絕境裡需要理智才能逢生,情感只是夜晚偶然飛過的螢火蟲。
俗話說,有情飲水飽,真的?假的!
假如這是真的,那情侶們為何還要去吃飯。
相對而言,理智才是最適合應付問題的救命藥。
離開溫飽談道德,這是小孩子的理想主義,沒有任何意義。
歷史上不乏天災人禍,揭竿而起的起義運動,他們難道都沒有道德嗎?不,他們只是連溫飽都沒有而已。
剝削得連活路都斷了,如何還能宣讀你的道德?這只是你的童話故事,並非現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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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魯聞
我們永遠無法看透人性,可是在這個事件中,我們真的無法用人性來判定,為了自己殺掉別人算不算人性的惡?犧牲一人救活大多數,又算不算人性中的善呢?
凡事都有善惡之分,當達德利授意同伴殺死帕克的時候,就註定這種人一輩子都不能被原諒,至少他心理是惡的,雖然表面上看他是為了大多數人,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能以犧牲別人來保全自己。
我覺得這個問題我們都應該把自己代入到場景中,如果是我們遇到了這種事,我們該怎麼做呢?
我覺得大多數人會不假思索的說,我們肯定不會吃點同伴,可是你真的把自己置身其中了嗎?人性是最無法讓人琢磨的,當你真的身處其中時,人都是有首先保護自己的慾望,人的意志是會被打敗的。
那我們到底有沒有資格來決定一個人的生命?可是在災難面前誰還會在乎別人的生命呢?
人性真的經不起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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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愛看影視劇的大白
在提議抓鬮的時候,布魯克斯拒絕了,然後過了幾天,他們一起把僕人殺了。
這說明,僕人的地位很低,他受不到公平的待遇,抓鬮這種公平的待遇,被主人拒絕,在堅持不下去的時候選擇吃掉他,沒有把他當作自己的同類,只是一個附屬品,在能救命的時候就用上他。這種就像是,一個主人養了一條很忠心的狗,最後特別餓,選擇把狗吃掉。
如果是吃一條狗,社會對他就會寬容很多,但是現在是一個人,是同類,就會受到社會的譴責,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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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會飛的魚Ccc
不能用結果來評判某個行為的好壞,有些行為本身就有善惡之分,既不需要也不應該通過結果驗證。殺人行徑,不論導致結果如何,其行為本身就是邪惡的代名詞,即使是在極度飢餓的情況下,或者是其他面臨生存危機的極端情況,都不能成為殺人的藉口,一個好的結果,並不是可以隨意殺人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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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納蘭秋暝
性善論和性惡論來說,我更偏向於性惡論。人性的善惡好比是一個閥門,一旦到了臨界點,閥門開啟,人性的劣根絕對是最先爬出來的。像這種涉及生死問題時,每個人都想活著。如果救援團隊在晚幾天,絕對會再是一個人,甚至最後只有一個人能活,藉口是現成的,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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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唐雨chi
永遠不要考驗人性。
就像辯題“道德重要還是麵包重要”,之所以是辯題,就是無法給出最直接的回答。
以前看過一個故事
一個老闆想考驗一個優秀員工的忠誠度,其中一個心腹說,找一個人裝作對手公司的,給他更高的工資待遇,看他會不會跳槽。老闆拒絕了,(中間的內容忘記了),反正最後這個員工成為了該公司的一員大將。
後來老闆與他提到這件事時,員工很吃驚,並感謝老闆沒有測試他,因為當時他的母親生病,需要一大筆錢,或許如果當時老闆同意這個測試,他真的會為那筆更高的工資選擇跳槽。
不要在人處於困境時,去考驗人性,因為那個結果誰也不知道。
就像這個事件,那些人不知道自己在犯罪麼,他們知道,但他們想活著,但在犯罪時,他們就更應該清楚,當回到法制之下時,他們也只能在監獄裡活著,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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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韓小浪哥哥
不要說什麼紳士,不要誇什麼道德,真正的人性只有生死存亡,那一刻,才能體現出來!所以狐朋狗友也好,酒肉朋友也好,要關鍵那一刻,伸手了!就是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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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一般有兩個認識角度:
一個認識角度,以其(以及類似眾多的)客觀實情分析判斷和認識。
一個認識角度,從人類中固有的一個信念理念出發,無論任何狀況任何情況必須不違揹人的人性的規禮文明,如四名海員三人吃掉了一名同行海員的行為是錯誤的和必須受到懲罰的。
有針對認識有說頭,當然關於第一種情況的,但如在法庭法官的分析認識裡不出這些的:除了情節細節的審識,這種事不為鮮有,如古代軍人於戰場上因飢餓難耐吃掉即將死去戰友的肉體的,甚至即將死去的戰士,因為自己還沒有死肉吃起來好吃些主動向戰友提出結束吃掉自己的;但認識起來都不為文明,或違法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