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合肥阿進

    你們二個的做法都不合理,雖然你和孩子父親離婚了,但是孩子是大家的,雖然你是孩子的監護人,但是孩子的爸有權力去看望慰問孩子,所以你不給看做法是錯的,因為你不給看,而造成孩子他爸不給生活費。

  • 2 # 深圳劉芳律師

    你好!

    因為你的行為不合理(其實是不合法),所以才導致你前夫的不合理(不合法)。

    要想問你前夫是否合理,首先要自問一下自己是否合理,自己合理了,再去理論前夫的不合理。

  • 3 # 賢惠151688966

    夫妻離婚以後,一方剝奪另一方的探視權肯定是不合理的。在法定意義上說:夫妻離婚以後,孩子不管是判給誰?都是夫妻享有共同權利的孩子。對方在孩子不到18週歲之前不給生活費的?您可以訴求法律援助,但不能非法剝奪對方的探視權利。

  • 4 # 安全島10

    你孩子不讓他看是不對的,婚姻法規定一月可看望兩次,節假日可帶去過,然後送回來。他不給付兒子的撫養費更不對,兒子是共同的,父母都有撫養教育的責任和義務,他不付撫養費,你可以以你兒子的名義上法院起訴他。

  • 5 # 靠山4

    離婚後你把孩子,帶回老家不給前夫看,此做法是違背法律法規規定的。

    離婚父母均有對孩子,在規定時間內,有探望孩子的權利,你不能無辜違法,剝奪親生父親探視權。

    也許男方得不到,探視孩子的權利,他可以上訴法院再次判決,或者他不支付撫養費,你的做法是絕對錯誤行為。

    建議你們找一個合適地方,兩個人對此問題,好好協商一下,互相達成共識,把這個問題妥善解決為最佳選擇。

    互相退讓一步,什麼事都沒有,凡是公民國家法律,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這才是硬道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需要多少種音樂軟體才能聽到所有自己喜歡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