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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東農村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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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鄉村大飛
高中生課間打鬧受傷,校方要不要負責?這就要看打鬧的雙方是否成年,大家都知道高中生通常在16-18週歲,如果未成年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其它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該承當賠償責任。
受害人如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舉證校方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方可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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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法佬
學校擔不擔責看過錯
我是老牛,講法的老牛。本牛以法律為營生手段多年,宗旨就是把枯燥的法律有趣地講出來。求粉若渴,請關注。
是否擔責先得看看學校是否違反法定義務。學校裡都是幫不懂事的孩子,所以法律給學校規定了明確的義務。
教育義務
學校得教育學生, 不要打鬧,打鬧會受傷的。學校沒教育,得,學校沒盡到義務,要擔責。
管理義務
這個義務內容多了,如學校得排除設施及房屋的安全隱患啊,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啊,得有安全巡查,阻止學生打鬧啊什麼的,沒盡到這個責任,算學校的過錯,得擔責。
保護義務
如學校得采取措施,防止無關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啊,得設立保安制度啥的。
救治及妥善處理義務
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學校得及時進行救助,採取有效措施,不然不管事故是否是學校的原因造成的,學校都得擔責。
所以,學校擔不擔責,一是得看學校盡力履行法定義務否,二是看傷害事故與學校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學生打鬧事故中,傷害方的傷害行為與學校的過錯行為,與傷害結果的因果關係叫多因一果,即多個原因造成的傷害結果)。沒履行或履行得不符合規定或規範,學校得擔責。反之,則不用擔責。
學校對學生在校園中打鬧受傷。學校老師。必須把學生送到醫院進行治療。把肇事者學生叫來家長,給承擔責任的承擔責任,該交公安局處理的,交公安局處理。該拿錢看病的拿錢看病,家長把學生送到學校。學校有保護管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