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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結婚8年了,小孩已經七歲了,婚後買了一套房子,平常我負責房子的月供和歸還首付欠的賬,每個月給1千元左右的生活費,她車貸(車貸兩年,今年5月份到期)和小孩開支。每年開銷基本持平,沒啥結餘。2019年8月我患了尿毒症,每個禮拜一和禮拜五都要透析,不能繼續上班。換腎的話要花四十萬左右,而且要終身服用抗排異藥物。2020年以來,我老婆常常夜不歸宿。5月底跟我提出離婚,離婚的導火線是:我先澄清一下,自從去年患病以來,雖然沒有了收入,住院的開銷和房貸一直都是我在供,本來我們商量著她供完車貸她來供房貸,我實在供不起,患病期間公司的七萬捐款和自己的五萬結餘全部用的差不多了。到了5月份她說她沒錢供房,讓我把房子賣了治病,她要現在離婚。溝通了很多次,我想讓我換了腎再談離婚事宜,但是換腎需要排隊等腎源,沒有具體時間。她說如果不同意離婚,她就起訴離婚。我也知道,只要我不同意,她起訴離婚也離不成。我應該成全她離婚還是堅持堅持不離婚呢?真不知道該怎麼辦?難道大難臨頭真的應該各自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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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樂天仙子1

    “最毒婦人心”這句話本來我在懷疑,你的媳婦讓我領教了。勢利、輕浮、無情、歹毒這八個字用在她身上一點也不為過。

    你們孩子都七歲了,有房有車,這幾年都是你的工資在維持她的車貸還有房貸,還有你們三口的生活開銷。現在你得了尿毒症,也是用你的錢在治病,因透析不能上班了,房貸眼看無著落了,媳婦竟然不管不顧,還夜不歸宿,房貸不幫還,還提出要離婚,這不是雪上加霜嗎?

    她既然如此無情無義,你就拖死她,不同意離婚。她讓你買房看病,你要防著她是不是想得到部分房款走人。

    夫妻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如果一方得了難以治癒的病,我們要聽醫生的,只要有治癒的可能。就要傾其所有治病救人。如果得了不治之症,何必人財兩空!那就好好陪伴,送他最後一程吧。如在對方生病時提出離婚,那真是畜類不如了。如一意孤行,你不僅會遭到世人唾罵,你也會為此走投無路,活著如行屍有肉,過著惶惶不可終日的日子的。

  • 2 # 李軍歌1234

    提問者提出的身患重病和我家的一樣,但是也有不同,我們看的是中醫,36歲到現在69歲了還在,這種病很熬人,治療費用大病的時間又長,病人受罪家人跟著著急,沒辦法因為我的孩子小,只是沒少掉淚,現在孩子大了我也退休了,但是他在住院~~~~~。。

  • 3 # 迷途老牛73

    別天真了,哪有什麼真愛,哪有什麼生死與共的夫妻,早作決斷,不要因為曾經的美好,而猶豫不決,她已經不是你的愛人了

  • 4 # 使用者715920653426

    不離,正需要關懷這個時候,忍心離嗎你?人家會講沒有良心的,直接講沒有錢醫治了,回家吃點中保守治療,唉!也等時間而已……

  • 5 # 輕騰創者

    如果你的愛人,身患重病時間長,治療費用大,你會選擇激婚嗎?

    不會。當然,這是代表個人觀點,不作主觀立場評判。

    根據你的描述情況,你是一個算比較有責任心的男人。對於家庭來說,如果男方都已經病重,需要很大開支,女方不應該提出離婚,而是想辦法支撐起家庭的開支。

    你在重病期間還要供房貸供車貸,還有家庭開支,這很不容易。沒有誰可以一生無病,家庭需要溝通,關鍵時刻離婚,對孩子,對家庭都不是優勢。

    如果真的通過法院起訴離婚,這是最萬不得已的結果,你最起碼讓自己先擁有健康。如何做呢?

    不建議你讓步離婚,經濟問題建議你把房子抵押出去或者賣掉,把自己治療好了,一切都有,到時候就算離婚也不遲!

  • 6 # 憶儀

    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

    你不同意離婚她就離不成,但是她依舊可以夜不歸宿,她的心早就飛了。放手也是一種愛,得不到她的人,得不到她的心,何不大度點成全?

    她不願意和你同甘共苦,同甘共苦,一起上刀山下火海不是強逼來的。

    感情這東西,人性這東西經不起考驗,不能用道德綁架,她就是不愛了,她就是不願意承擔這個千斤頂了,我們還真的無能無力。

    所以她要走,你不留。

    關於你的病一方面可以賣房換腎,水滴籌,或者也可以搞個社會親朋好友募捐活動哈,也同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們商量一下,看看他們的意見,別把所有的壓力都壓到這個女人身上,她還真沒有那麼堅強,也沒有足夠的能力,強大的動力去支撐她承擔所有。

    要想留住自己的妻,那是需要全家人的齊心協力,全家人的溫暖,給予她力量,協同她一起,才可行的。不能說,你是老公,你身患重症,非她莫屬,法律規定,道德約束和一個人真正的承受承擔能力是倆碼子事。這樣一個沉重的家庭足以把她壓垮的。

    我小哥2014年元旦前一天換的腎,直到現在快7年了,我嫂子不離不棄。

    不是她不離不棄,是全家人的溫暖撼動了她,從2012年他身患尿毒症開始,一開始為了降肌酐不透析,全國各大腎病醫院基本看遍了,兩年來差不多花費100萬元,除了爸媽支援的十萬,幾乎都是我們兄妹幾個承擔的,嫂子的任務就是不離不棄的照顧。

    直到現在我們兄妹依然很好,時刻關注著小哥的身體狀況,當然嫂子也確實挺好的,她從未離開過哥哥。

    我也不是道德綁架兄弟姐妹們和父母,是覺得這個重病時刻,全家一條心,有錢捐錢,有力出力,該募捐就募捐,盡全家人所能一起度過難關,這樣更好!

    如果是我,在我的承受能力範圍內,我不離不棄,如果超出我的承受能力範圍,或者他家的父母,兄弟姐妹就那麼冷漠的等著我當救世主,我不幹,我雖然善良雖然有愛,但是我的愛絕對超不過他父母對他的愛。如果他的親人都選擇袖手旁觀,不要綁架我去做聖人,我也只是芸芸眾生的一個。

  • 7 # 訟贏盈

    真實經歷,和你的一模一樣,只是主人公由男換成了女。

    我物件的一個女同事,也是2019年換了乳腺癌,做了手術之後,男方要求離婚,家庭情況和你差不多,現在去年男方起訴離婚,現在馬上二次起訴。

    說一下我的觀點。

    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起訴後,法院是否會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並無因一方患有疾病不准許離婚的條款,因此,法院一審大概率不判決離婚的,如果女方6個月後再次提起訴訟,大概率會同意女方離婚請求。

    現實操作中,起訴離婚的,如果另一方沒有家庭暴力、出軌等等導致感情破裂的情況,一審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如果在6個月之後一審原告繼續起訴,那麼二審時,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會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大概率會判決離婚。因一方生病等情況,可以酌情考慮家庭財產多與分配,僅此而已。

    以上回復你法院是否判定離婚的疑問。

    下面我說一下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的處理。

    我不會選擇離婚

    雖然老話說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錢各自飛。也許這句話很有道理,但是,道理僅僅是道理而已,我們生而為人,就要活出自己為人的“道理”。這個“道理”也許會讓我們餘生顛沛流離,但是,最起碼,這個“道理”會讓我們內心平靜。

    生而為人,本就不易,誰能保證今天晚上脫下的鞋子,明天早晨就一定能夠穿上呢?

    好聚為何不能好散呢?也許,這樣的散並不是你想要的,也許你會假設:如果我沒鬧病,那麼我們還會是恩愛的一家人,但是,現實,哪裡給我們那麼多假設的機會啊?!

    樂觀起來,照顧好自己,成全別人,也是放了自己

    外人畢竟不能夠感同身受你的感受,但是,我想,與其苦苦糾纏,不如早點放手,這樣既成全了別人,也放了自己。

  • 8 # 一荷談心

    我不會離婚。因為生活本來就充滿了各種艱辛,難道每一次遇上困難都要選擇逃避嗎,就算逃過這次,生活就會輕易放過你我?再選擇另外一個男人,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那未免也太天真了。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愛到結婚生子,一起走過這麼多年,其實已經一起面對過很多困難了,這是兩個人的緣分。婚姻本來就是兩個人相互扶持一起面對現實,哪怕出現危機,也要很負責任的地解決危機,而不是一味尋求舒適。

  • 9 # 清泉氵

    沒攤上個來報恩的媳婦,就看開認命吧!賣了房子治病,多為生病花錢,不能掙錢的自己未來考慮一下。久病無親人,也不必抱怨和指責,婚姻幸福涉及面挺多,離婚見人品,一個男人不能給女人幸福和性福了,是養不住那個女人的身心啦!及時放手離婚,還落個眼不見心不煩。結婚僅僅八年,就算是結婚十八年,二十八年的夫妻,也未必都能同風雨共患難。

  • 10 # 使用者夢語

    可憐的孩子!找了這麼一個能印證“最毒婦人心"的媳婦,令人扼腕嘆息!

    你還年輕,還有個未成年的孩子,任務沒有完成,就得了這等重病。你應該去你所在的單位及社群申請救助,盡最大的能力爭取得到救治。

    你這媳婦,讓她鬧騰去吧,不要理她。離婚也好不離也罷,這種狠毒的女人不要也好,只是不要讓她帶走一分錢,因為你要治病,要養孩子,真的太難了!

    夫妻好比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這句話只是形容一部分人,不是絕對的。說的就是你媳婦這種人!

    我陪同老伴住院三年,沒見過你媳婦這樣的。見過夫妻同甘共苦的多。我見過一個身患肝癌的法官,查出來就是晚期。才四十多歲,媳婦兒非常漂亮。她陪著老公住院,不嫌棄病人髒,給他擦洗身體,喂水餵飯,病人睡了,她就坐在床前,眼淚汪汪地看著他,一直陪到最後生離死別!

    人家那也是夫妻,你這也是夫妻,差別太大了!

    依我看,等你治好了病,這樣狠毒的女人不要也罷!她不離你和她離!太毒了,怎麼能趁人之危?

  • 11 # 安徽寧國人

    哎,愛人生病了,感情在不好,也不能離開。我愛人零六年患肺癌,零七年六月份離世,去世時四十二歲,那時在醫院三進三出,第一次出院是醫生的意思,她說這次帶他回家過個年,他看可能這是過最後的一個年了,在他不知病情的情況下,他高高興興的出院跟我回家過了個年,第二次看上去沒病似的,到醫生那去聽診,想聽到沒病的結果,結果聽完醫生就叫來了救護車把他送醫院去了,出院時是醫生救不了了,叫了救護車又給送回來了,那時他沒上班,我沒上班,沒錢了,在許多好心人的幫助下,湊些錢第三次送到醫院治療,愛人治病很痛苦,我也非常難,愛人一會兒都不要我離開,又要我去弄錢,又要我去找孩子,那時我覺得快死在他前頭了,看病又不在本地,我怎麼熬過來的,我都不知道。愛人生病了,家人就是他的天,不管怎樣都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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